Document附件32.2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采纳的18 U.S.C. 第1350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Inc.(下称“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季度报告,已于今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下称“报告”),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14(b)条或第15d-14(b)条和第18头63章第1350条的规定,已依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作证,声明如下: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介绍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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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 年 8 月 6 日 | | 作者: |
/s/ Gary Zyla |
| | | Gary Zyla |
| | | 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