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第五次修正和重組公司章程修正案認證
經修訂和重訂的
章程證書
OF
rayonier advanced materials 公司
根據特拉華州普通公司法成立並存在的法人團體rayonier advanced materials公司,特此證明:
首先:董事會(「董事會」)已經通過了提議並宣佈有關修改公司公司章程的決議,如下所述。
第二點:本修正證書已經依照德拉華州的《普通公司法》第242條的相關規定,由董事會和股東正式通過。
第三條: 公司章程的第九條經修訂並重新規定,全文如下所述:
第九條
董事和管理人員責任
在DGCL允許的最大範圍內,無論是作爲董事還是公司高管,對於作爲董事或公司高管的違反受託責任行爲,既不應對公司本身,也不應對任何股東承擔個人責任或支付貨幣損害賠償。在本第九條款中,「高管」應當具有DGCL第102(b)(7)條所規定的含義,該條款已經或日後可能修改。對上述句子的任何修改、變更或廢除均不會對董事或公司高管在此之前發生的任何行爲或遺漏的任何權利或保護產生不利影響。如果隨後修改DGCL以進一步消除或限制董事或高管的責任,那麼除了前述句子規定的情況之外,公司的董事或高管不應承擔最大程度允許的責任。
[如需簽名,請參見下一頁]
特此證明,該公司已委託其授權人員於2024年6月5日簽署此證書。
rayonier advanced materials 公司
作者:R. Colby Slaughter
姓名: R. Colby Slaughter
標題: 高級副總裁,總
顧問和公司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