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pfis-20240630xex31d2.htm EX-31.2

人民金融服务公司。

展览 31.2

认证

我,约翰·R·安德森三世,证明:

1.我已经审查了 Peoples Financial Services Corp.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该季度 10-Q 表格报告;

2.据我所知,该季度报告中不包含任何不真实陈述或忽略陈述必要的材料事实,使得就该季度报告所涉情况下作出的陈述,在实质上是具有误导性的;

3.基于我的知识,本季度报告中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准确反映了报告期内登记者的财务状况、业绩和现金流;

4.登记者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 13a-15(e) 和 15d-15(e) 中定义的)和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规 13A-15(f) 和 15d-15(f) 中定义的)以便于登记者,并且我们已经:

第一期于2021年1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设计这种揭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其他实体,特别是在准备本季度报告期间内,其他实体中的人员告知有关登记者的重要信息;

第二期于2021年2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为了按照普遍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可靠地汇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设计了这种内部控制,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引起了这种内部控制的设计。

第三期于2021年3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评估登记者的揭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此类评估,对揭露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做出我们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所涉期末;

第四期于2021年4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在季度报告中列明了登记者内部控制有任何变化,该变化发生在登记者最近的财年第四季度(对于年度报告则为该注册机构的第四个财年度),且对登记者的内部控制合理地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5.注册机构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根据我们最近一次内部控制评估,向登记者的审计人员和董事会(或执行相应职能的人员)披露了以下信息:

第一期于2021年1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设计或运作中对于登记者能够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有合理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任何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以及

第二期于2021年2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

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对登记者的内部控制具有重要作用的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大。

/s/约翰·R·安德森三世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主要财务官)

日期: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