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認證
18 U.S.C.第1350節
根據採用的方式採納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就Axon Enterprise, Inc. (以下簡稱“本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季度報告(Form 10-Q)(以下簡稱“報告”)已在本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本公司的執行長Patrick W. Smith,在《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項下採用的18 USC 1350條款之規定范圍內作出以下認證:
(1) |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條或第15(d)條的要求;並且 |
(2) | 報告中所包含的資訊,在所有重要領域都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成果。 |
就Axon Enterprise,Inc.(以下簡稱“本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季度報告(Form 10-Q)(以下簡稱“報告”)已在本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本公司的首席運營官兼首席財務官Brittany Bagley,在《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項下採用的18 USC 1350條款之規定范圍內作出以下認證:
(1) |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條或第15(d)條的要求;並且 |
(2) | 報告中所包含的資訊,在所有重要領域都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