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2.1
根据的认证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第906节
(18 U.S.C. 第1350节)
关于豪利公司("公司")截至“ 滚动期的10-Q季度报告的相关事项, 2024年6月30日根据与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提交的法规,我,马修·史蒂文森,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依据美国法律第18条,1350节,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第906节的要求,保证:
(1)该报告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法》1934年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s/ 马修·史蒂文森 |
马修·史蒂文森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2024年8月7日 |
该声明的签署原件已提供给公司,并将由公司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