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录31.1
首席执行官证书
根据第302条款的规定
2002年《萨班斯 - 豪利法案》
我,Art Zeile,证明:
1. 我已审阅DHI Group,Inc.的Form 10-Q季度报表;
2.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遗漏未能在制订陈述时必需的重大事实,并且在所涉及期间,根据当时的情况,所作的陈述没有误导性;
3.基于我的知识,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完整、真实地反映了登记者在本报告中呈现的时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4.注册人的其他证明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对注册人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证券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定义)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证券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定义),并且我们:
a) 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披露控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员在编制本报告期间特别是知晓;和
b) 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控,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控的设计,以便根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为外部目的提供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编制的合理保证;和
-评估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流程的有效性,并根据此评估在本报告中呈报有关披露控制和流程在报告期末的有效性的结论;且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报告期内发生的与内部财务控制有关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对内部财务控制产生了重大影响,或者可能会对内部财务控制产生重大影响(对于年度报告而言,则为注册者的第四个财政季度)。
5.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控最近评估,在注册人的审核员和注册人董事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处披露了:
所有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设计或运行有重大缺陷和实质性缺陷的事项,这些事项可能对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涉及到管理或其他在公司财务报告监管上有重要角色的员工参与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要,都必须遵守以下所有规定。
日期:2024年8月7日
签字人:Art Zeile
Art Zeile
首席执行官
6465南格林伍德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