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a10qq32024ex311.htm EX-31.1 Document

展覽31.1
 
認證
 
我,陳福森,證明:

1. 我已經審閱了Kulicke and Soffa Industries, Inc.的第10-Q表格季度報告;

2.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沒有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省略必要的重要事實,以使所述陳述在該陳述作出的情況下,在涵蓋本報告的期間內不具有誤導性;

3. 根據我的了解,控制項所收錄的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資訊,公正地呈現了申報人的財務狀況、營運結果和現金流量,且對於報告期內所述各期均具有實質性意義;

4.註冊人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持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規則》中所定義 註冊人適用於 13a-15 (e) 和 15d-15 (e)) 以及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根據《外匯法規則》第 13a-15 (f) 及 15d-15 (f) 條所定義),並具有:

a)我們設計或監督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確保與申報人及其合併子公司有關的重要信息在這些實體內的他人向我們知會,特別是在編制本報告期間;

b)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便根據廣泛接受的會計原則提供關於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為外部用途準備財務報表的合理保證;

c)根據此次評估,本報告對申報者的資訊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進行了評估,我們基於這一評估,對此期內的資訊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得出了結論;
  
d) 披露了本報告中任何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產生實質影響或有可能實質影響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情況,此情況發生於申報人最近的財政季度(對於年度報告,則發生於申報人的第四個財政季度)。

5. 公司的另一名認證主管和我,根據我們最近一次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估,已向公司的稽核師及董事會審核委員會(或執行相等職能的人)進行了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內部財務報告控制項設計或操作上的實質弱點,可能會對登記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且
  
(b)無論是否重大,由管理層或其他對公司財務報表內部控制起重要作用的員工所涉及的任何欺詐行為。

/s/ Stephan E. Tompsett作者:/s/ 陳福森
  陳福森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