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 4 gff6-30x202410q332.htm EX-32 Document

附件32
 
满足《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规定的认证
18 U.S.C. SECTION 1350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我,格里丰公司首席执行官Ronald J. Kramer,特此证明,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格里丰公司10-Q表格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该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反映了格里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s/ 罗纳德·克莱默 
 姓名:罗纳德·J·克莱默 
 日期:2024年8月7日 
 
我,Brian G. Harris,格里丰(Griffon)公司的高级副总裁和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员,特此证明,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格里丰(Griffon)公司10-Q表格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并且其中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展示了格里丰(Griffon)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Brian G. Harris 
 姓名:Brian G. Harris 
 日期:2024年8月7日 
 
已向格里丰公司提供了根据第906条要求的此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并将由格里丰公司保留并在请求时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