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1.2
根据13a-14(a)或15d-14(a)规则的认证
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302条所通过的措施
我,Kathleen Borthwick,证明:
1. | 我已审查了PASAGE BIO, INC.的第10-Q季度报告; |
2. | 根据我的知识,此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遗漏必要的重大事实,以使在制定这些陈述时,以此种情况,基于期间所涵盖的陈述不具有误导性; |
3. | 基于我的知识、包括在本报告中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所有控制项的财务状况、营运成果和现金流均在所有重要方面合理呈现了在本报告中呈现的期间。 |
4. | 本公司的另一名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对外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条款的定义)以及内部控制公司财务报告(根据《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条款的定义)并已经: |
a. | 我们在监督下设计了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导致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登记者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附属公司)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特别是提供给我们。 |
b. | 我们设计或在监督下导致设计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以提供合理保证,以符合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从而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的准备,以满足外部的需求。 |
c. | 评估了申报人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该评估提出了对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该评估基于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的结束日。 |
d. | 在此报告中揭示本登记申报者在最近的财政季度内(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申报者的第四财政季度)披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影响或有合理可能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影响的任何变化。 |
5. | 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该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向该注册人的稽核师和董事会董事(或履行相等职责的人)进行了披露: |
a. | 所有重大不足之处和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的重大缺陷,可能会对登记者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 |
b. | 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具有重大性,均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机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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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8月8日 | | |
| /s/ 凯瑟琳·博思威克 | |
凯瑟琳·博思威克 | ||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 | ||
(首席财务官和首席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