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所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
公司当前报告
根据证券法规则(17 CFR 230.425)第13或15(d)条款的书面通讯
证券交易所法案(1934年)
报告日期(最早事件发生日期):
(准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人准确名称)
(公司总部地址) | (邮政编码) |
注册人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416-8000(
(原名称或原地址,如上次报告后有变化):不适用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条规定注册的证券:
每一类别的名称 | 交易标的 | 注册交易所名称 |
如果8-K表格文件的提交旨在同时满足注册人根据以下任一规定的申报义务,请勾选适当方框:
根据证券法规定的425条规则的书面通信(17 CFR 230.425) | |
根据《交易法》第14a-12条规定(17 CFR 240.14a-12),进行征集材料 | |
根据《交易法》第14d-2(b)条规定(17 CFR 240.14d-2(b)),进行交易前沟通 | |
根据《交易法》第13e-4(c)条规定(17 CFR 240.13e-4(c)),进行交易前沟通 |
请打勾选择:注册人是否符合1933年证券法(本章节第230.405节)或者1934年证券交易法(本章节第2401.2亿.2节)中规定的新兴成长型企业。
新兴成长公司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通过勾选表示注册人已选择不使用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订后的财务会计准则的延长过渡期来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