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1.1
认证
本人哈利・萨默特证明:
1. | 本人已查阅挪威邮轮控股有限公司的10-Q表格季报。 |
2. | 依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含任何不实之陈述或者遗漏任何必要之事实,以使上述陈述在其作出时不论当时情况如何,对本报告所涵盖之时期而言不具有误导性; |
3. | 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合理地呈现了在此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发行人资金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所有内容; |
4. | 本公司的另一位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制定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所定义)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规13a-15(f)以及15d-15(f)所定义)并做好相关工作。 |
a. 本人已规划此类资讯披露管制措施或监控此类资讯披露管制措施的规划,以确保由该机构内的其他人员向我们披露关于申请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的实质信息,尤其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内;
b. 本人已规划此类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或监控此类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规划,以按照普遍公认的会计准则提供合理保证关于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编制的可靠性,以便用于外部目的;
c. 本人已评估登记人的资讯披露管制措施的有效性,并根据此类评估在本报告中陈述了关于资讯披露管制措施有效性的结论,此类评估基于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的结束;
d. 本人已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最新财政季度(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登记人的第四财政季度)中发生对登记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任何更改,此等更改已对登记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造成实质不良影响或有合理可能造成实质不良影响的情况;以及
5. | 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注册商的另一名认证官员和我已向注册商的审计师和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具有相等职能的人)进行了披露: |
a. 任何对财务信息记录、处理、概括和报告的内部控制设计或操作造成实质缺陷和重大弱点的情况,此等情况合理可能对登记人记录、处理、概括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以及
b.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在登记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拥有重要角色的其他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实质。
日期:2024年8月8日 | ||
/s/哈利・萨默特 | ||
名字: | 哈利・萨默特 | |
职称: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