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 32.01
根据18 U.S.C. 1350的书面声明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的规定采用的条款
就马丁-玛丽埃塔材料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结束的季度报告(下称“报告”)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形式10-Q,本公司首席执行官C. Howard Nye在此证明,据我所知,所述如下:
/s/ C. Howard Nye |
C. Howard Nye |
董事长、总裁 |
首席执行官 |
日期:2024年8月8日
已向马丁-玛丽埃塔材料公司提供并将由马丁-玛丽埃塔材料公司保留,根据第906条规定需要的这份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并将根据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所及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