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第1350章认证*
关于SB金融集团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止季度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文件(下称“报告”),据第63章第1350条,依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规定,我,公司的致富金融(临时代码)首席财务官Anthony V. Cosentino在此证明:
(1) |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款的要求。 |
(2) |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总体上和在所有方面上述公司的汇总财务状况和业务操作结果相当。 |
/s/ 安东尼·V·科森蒂诺 | |
安东尼·V·科森蒂诺 | |
头衔:临时财务负责人 (信安金融官员) | |
日期:2024年8月8日 |
* | 本证明书是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修正案规则13a-14(b)和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节第63章的要求提供,不得被视为用于证券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或者受到该条的责任限制。除非公司特别将其纳入任何根据1933年证券法修正案或证券交易法所提出的申报中,否则本证明书不应被视为被纳入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