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ea021065401ex32-2_sbfinan.htm CERTIFICATION

附件32.2

 

第1350章認證*

 

關於SB金融集團公司於2024年6月30日止季度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Q表格文件(下稱「報告」),據第63章第1350條,依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規定,我,公司的致富金融(臨時代碼)首席財務官Anthony V. Cosentino在此證明:

 

(1)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款的要求。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總體上和在所有方面上述公司的彙總財務狀況和業務操作結果相當。

 

  /s/ 安東尼·V·科森蒂諾
  安東尼·V·科森蒂諾
  頭銜:臨時財務負責人
(信安金融官員)
  日期:2024年8月8日

 

*本證明書是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修正案規則13a-14(b)和美國法典第18章第1350節第63章的要求提供,不得被視爲用於證券交易法第18條的目的或者受到該條的責任限制。除非公司特別將其納入任何根據1933年證券法修正案或證券交易法所提出的申報中,否則本證明書不應被視爲被納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