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附屬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於2024年6月28日簽署,由阿爾伯塔省公司艾諾加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艾諾加能源」)、阿爾伯塔省無限責任公司Spark Acquisition ULC(以下簡稱「Spark Acquisition」)、阿爾伯塔省公司艾諾加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艾諾加能源能源」)、特拉華州公司艾諾加能源資源美國公司(以下簡稱「艾諾加能源資源美國」)、特拉華州公司艾諾加能源資源(美國)公司(以下簡稱「艾諾加能源資源(美國)」)、特拉華州公司艾諾加能源2006年收購公司(以下簡稱「艾諾加能源2006年」)、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艾諾加威利斯頓一號(以下簡稱「艾諾加威利斯頓一號」)、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艾諾加威利斯頓二號(以下簡稱「艾諾加威利斯頓二號」)以及特拉華州公司Spark Canadian Holdings Inc.(以下簡稱「Spark Canadian Holdings」)組成(以下合稱爲「本公司」)補充證券託管協議),於2024年6月28日簽署,由阿爾伯塔省公司艾諾加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艾諾加能源」)、阿爾伯塔省無限責任公司Spark Acquisition ULC(以下簡稱「Spark Acquisition」)、阿爾伯塔省公司艾諾加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艾諾加能源能源」)、特拉華州公司艾諾加能源資源美國公司(以下簡稱「艾諾加能源資源美國」)、特拉華州公司艾諾加能源資源(美國)公司(以下簡稱「艾諾加能源資源(美國)」)、特拉華州公司艾諾加能源2006年收購公司(以下簡稱「艾諾加能源2006年」)、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艾諾加威利斯頓一號(以下簡稱「艾諾加威利斯頓一號」)、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艾諾加威利斯頓二號(以下簡稱「艾諾加威利斯頓二號」)以及特拉華州公司Spark Canadian Holdings Inc.(以下簡稱「Spark Canadian Holdings」)組成(以下合稱爲「本公司」)
艾諾加能源美國Spark Acquisition ULC艾諾加能源艾諾加能源能源能源艾諾加能源資源美國公司艾諾加能源資源美國艾諾加能源資源(美國)公司艾諾加能源資源(美國)艾諾加USA 2006 Acquisition Inc.艾諾加能源2006艾諾加威利斯頓一號艾諾加威利斯頓一號艾諾加威利斯頓二號艾諾加威利斯頓二號Spark Canadian Holdings Inc.Spark Canadian Holdings和艾諾加能源、Spark Acquisition、艾諾加能源能源、艾諾加能源資源美國、艾諾加能源資源(美國)、艾諾加USA 2006、艾諾加威利斯頓一號和艾諾加威利斯頓二號組成了「本公司」保證子公司其中一方保證人(定義詳見本協議)和銀行作爲下文中提及的債券契約的受託人以及其他保證人(定義詳見本協議)(“受託人每個擔保子公司均爲Chord Energy Corporation(代表Oasis Petroleum Inc.,一家德拉華公司)的間接全資子公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