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32.2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總財務主管的認證
根據《美國法典第1350條》,經採納
根據 2002 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 906 條
我,Brandon Satoren,致富金融(臨時代碼)財務長,在2024年6月30日結束的季度定期報告(Form 10-Q)中,如今日美國證券交易所提交的(本“季度報告”),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我謹證明,據我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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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季度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訂後的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款的要求;並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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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季度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成果。 |
日期: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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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ndon Sator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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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ndon Sator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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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金融(臨時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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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金融主要財務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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