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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和重新签订的公司高管雇佣协议
100%配额分享再保险协议之间
美国家庭相互保险公司,S.I.( 公司 请注意,如果在PSA签署后60个月内未行使此类权证,则此类权证将到期,并作为“penny warrants”(“”)发行。
鲸鱼保险公司(以下简称“ 再保险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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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第一条 业务再保险类别 1 第二条 责任的开始 3 第三条 再保险跟随主要保单 4 第四条 责任的开始和终止 4 第五条 再保险和抵押的信用 6 第六条 第三方的权利 10 第七条 保留和限额 10 第 VIII 条 手续费、付款和费用 10 第 IX 条 让渡、评估、罚款和处罚 12 第 X 条 账户和报告 13 第 XI 条 损失和损失调整费用 15 第 XII 条 超过保单限额的损失/额外合同责任
18 第 XIII 条 错误和疏忽 18 第 XIV 条 再保险人的其他职责 18 第 XV 条 再保险人转让 22 第十六条 破产 23 第十七条免责条款 23 第十八条监管事项 24 第十九条仲裁 24 第二十条附则 25 第二十一条其他 26
附表A - 业务类别和业务范围; 地区
附表B - 必要信任余额
修订和重新签订的公司高管雇佣协议
份额分保再保险协议
本修订和重订的份额共享再保险协议(以下简称为“本协议” 协议 )于2024年5月23日(以下简称为“本协议成立日” 确定日期 )无论东部标准时间上午12:01在2020年11月1日(以下简称为“生效日期” 生效日期。 )由美国家庭相互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为“美国家庭保险公司” 公司 ”)和Bowhead保险公司,Inc. (the “ 再保险商 ”);
鉴于各方已经签署了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21 日,经过修改、补充后形成的某商业组合协议(下称“协议”)。
鉴于下文所述的相互约定以及下文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双方同意如下:
前言
鉴于,公司和再保险人于2021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定额分保再保险协议(“ 原协议 ”),本协议修订并取代该协议的全部内容。
鉴于,据了解,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下统称为” 各方 ”)希望订立再保险安排,通过该安排,公司将不承担任何业务、信贷或保险风险,除非再保险公司破产的风险或本文另有明确规定。再保险公司应使公司免受损害,为本协议的这些风险以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风险进行辩护和赔偿。再保险公司承诺保护公司免受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再保险公司除外)的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责任,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事实上。为了换取本协议中约定的费用和割让的保费,公司提供的唯一对价是允许以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再保险公司除外)的名义发行根据本协议获得100%再保险的保单(定义见下文)。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应按照本序言进行解释。
第一条
业务再保险种类
1.01 公司承诺将其向再保人转让,并且再保人承诺接受公司在所有保单、证书、合同、保险责任转移函、协议、批单、修正案或其他保险和/或赔付再保险协议的前提下(指除再保人之外的关联公司)或从保险自留风险发起方(下称“分出人”)转入的总赔款责任,包括损失、损失调整费用,以及根据第十二条约定的超额契约责任和超额保单限额的损失,这些损失在“Bowhead Specialty Underwriters,Inc. “(下述连同其委派的从代理人和指定代表,又称“分保人”开立的,并且在起效日当天或之后(i)由Homesite Insurance Company与代理人于2021年2月1日签署(随时可能修订)的《总经理代理协议》(下称“《总经理代理协议》》(下述连同其委派的从代理人和指定代表,又称“分保人”开立的,并且在起效日当天或之后(i)由Homesite Insurance Company与代理人于2021年2月1日签署(随时可能修订),《经修订与内定代理合同和应用与前述总经理代理协议相近的各地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规定。 政策 ”),包括通过Bowhead Specialty Underwriters, Inc.(下述连同其委派的从代理人和指定代表,又称“分保人”开立的,并且在起效日当天或之后(i)由Homesite Insurance Company与代理人于2021年2月1日签署(随时可能修订)的《总经理代理协议》(下称“《总经理代理协议》》(下述连同其委派的从代理人和指定代表,又称“分保人”开立的,并且在起效日当天或之后(i)由Homesite Insurance Company与代理人于2021年2月1日签署(随时可能修订),《经修订与内定代理合同和应用与前述总经理代理协议相近的各地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规定。 第五章
定义和引用
第5.1节
定义
第1.1节中所指的术语包括其单数形式以及复数形式,其相对应的意思当然依然是如此。 《经修订与内定代理合同和应用与前述总经理代理协议相近的各地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规定。”
由佛罗里达州Homesite保险公司和代理人(不时修订)签订于2022年4月1日的协议,并由Midvale担保公司和代理人(不时修订)于2021年2月1日签署的管委会协议(统称“"),包括以下内容:“ 代理协议 ”)或者(b)由公司的某些关联公司在2020年11月1日之后的某个时间发布并向公司再保的那些载列于附表A上的 再保人的配额份额 为100%,除非根据 的规定,适用于某些政策的减少 第4.3条 政策仅包括公司分类的附表A上载列的业务类型和行业。
(a)” 损失调整费用 ” 是指公司根据原始保单的条款和条件支付或应付但不属于赔偿一部分的款项,无论是否与该保单的推广、索赔的处置或处理、损失或法律程序(包括调查、谈判、债券成本、法庭费用、法定罚款、判决前利息或延迟赔偿,以及任何判决或裁决的利息以及诉讼或仲裁的法律费用)有关,以及公司的辩护费用和相关法律费用针对任何保单和受本协议约束的任何政策下的任何索赔提起法律诉讼(包括但不限于宣告性判决诉讼)。任何宣告性判决诉讼费用应视为在引起诉讼的原始损失(如果有)的同一天全部支付。判决前的利息和延迟损害赔偿应包括在和解、判决、裁决或判决之前的任何时间在和解、判决、裁决或判决中增加的利息或损害赔偿,无论其是否属于其一部分。
不论代理人违反或违反任何机构协议的行为,均不影响、使无效或减少此处的再保险范围,以用于机构协议下生成的任何保单,包括因代理人的任何行动或遗漏导致的保单未能符合机构协议或附表A。在适用法律或甲方公司的州际保险监管机构("")或任何其他具备管辖权的机构的要求下,转让的业务将包括每个原始保单、重写、续期或延期(无论在此协议终止前还是终止后),“ DIR 强制续保 ”).
1.03 本公司与再保险人一致同意,代理人有权在公司批准的表格上接受所述险种和业务类别以及区域的保险单、批单、捆绑保险单和投保证明。再保险人将不会要求代理人征求或接受未在附表A中明确包括的业务类别的保险投保建议或为公司提供保险覆盖。
1.04 双方明白并打算代理人和再保人将就本计划的费率达成一致,但需经公司同意,且不得无理由拒绝、设置条件或延迟。再保人提出的费率变动将由代理人写入费率申报。公司对再保人和代理人同意的费率变动,或两者之间提出的费率变动不承担任何责任。
每当且仅当本协议提供的任何保险范围或款项会违反美国或再保险人注册地管辖区内的经济或贸易制裁(例如但不限于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实施和执行的那些制裁)或《美国爱国者法》或《外国腐败实践法》(15 U.S.C. 第78dd-1等部分),假设此类款项由受此类法律或法规约束的人员支付,在这两种情况下,本协议概不提供此类保险范围,并且再保险人应免除履行此类再保险责任和支付,以避免此类违反。 在每种情况下,该B类股东和/或该B类股东的家庭成员需独立控制在此类帐户、计划或信托中持有的B类普通股实时; 再保险人应尽最大努力获得必要的许可证或批准,以便合法提供保险范围或进行支付,并合法地达成相应目的。
1.06 重保险人承认已经有机会审查代理人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费率水平、费率文件、承保指南和理赔处理。虽然公司也可能进行审查,但理解到重保险人参与本协议并非基于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公司不负责监督代理人,代理人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都不会免除重保险人在本协议下的责任。
1.07 如果再保险人或代理人或其指定的子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绑定公司的保险风险,而此保险风险违反适用的代理协议或超过第I条和附件A规定的保单限额,并且/或不符合第I条和附件A规定的业务条款,并且/或不符合第I条和附件A规定的地域范围,并且/或在第I条和附件A中被排除,无论是故意还是非故意,再保险人和代理人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公司对此类风险的暴露,并使公司免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或损失。在公司的请求下,再保险人或代理人应根据适用法律和保单条款取消或不续约任何不符合适用代理协议或本协议规定的风险绑定。任何绑定保险风险违反适用的代理协议或超过第I条和附件A规定的保单限额,并且/或不属于第I条和附件A规定的业务类别, 并且/或不属于第I条和附件A规定的地域范围,并且/或在第I条和附件A中被排除,无论是故意还是非故意,都应100%再保,并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二条
责任的开始
再保险人的责任应与公司的责任同时开始,一旦公司承担责任。根据这种责任的保费将自公司承担责任的原始日期起,记入再保险人的账户; 在每种情况下,该B类股东和/或该B类股东的家庭成员需独立控制在此类帐户、计划或信托中持有的B类普通股实时; 公司无责任将保费汇款给再保险人,直到实际收到该款项为止。
第三章
再保险跟随主要保单
本协议项下,再保人应当承担的所有再保险,都应在各个方面按照与公司相关的各项保险和保单相同的费率、条款、条件、解读、豁免、公司支付的保费的确切比例(不得扣除任何券商的佣金),以及相同的修改、变更和取消的规定。本协议的真正意图是,再保人应在适用本协议的每一种情况下,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比例,追随公司的命运和结算。
授予奖项
开始和终止
4.01 本协议自生效日期起生效,直至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以逐渐减少的方式终止。
4.02 本协议可根据以下条件终止新业务和续保业务(除了强制续保保单):
(a)根据确认日期(下文中有定义)后五(5)年之内,在(i)事先送达买保险人至少九十(90)天书面通知的前提下,如果各方就新的分保费达成一致,则有效于与此日期后,或者(ii)如各方未在此期间达成一致,即刻书面通知买保险人生效。 第8.02节 如果各方就新的分保费未达成一致,则有效于与此日期后即刻书面通知买保险人生效。 第8.02节 ;
(b) 双方书面协议确定;
(c) 双方一方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生效,如果另一方被州保险部门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确认为破产,或被监管、保护、恢复或清算,或被任命为接管人、康复人、清算人或监督人
(d) 公司事先书面通知再保险人,如果DIR应当命令取消本协议。
(e) 若在确定日期后的头两年内,由于再保险人盈余比率超过1.3或书面盈余比率超过2.6,或者在此后再保险人的书面盈余比率超过1.5,则保险公司可以提前45天书面通知再保险人,并在此期间提供纠正机会。
如果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件并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45天内未能纠正此违反行为,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
(g)如Reinsurer收到了A.m. Best或任何其他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机构的保险人财务实力评级的,请由公司负责。
在那之后,该评级已经被撤回,或被降至A-(或该评级机构对等的保险人财务实力评级),而再保险人在收到通知后九十(90)天内未能纠正此降级或撤回;或
(h) 如果再保人违反 第5.01条、第5.03条 或。 第5.06条 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内未能纠正上述违约;或者
(i) 如果由代理人在本协议下产生的、转入再保人的、在任何一个日历年内的总计未决佣金已经超过了10亿美元,并且公司和再保人在再保人收到通知后的90天内没有达成相互接受的协议,公司可以在收到的180天后作出决定。
在再保人收到本第4.02节项下的终止通知之日起至终止之前的期间,各方可就本协议条款进行延期或修订的讨论。
4.03 如果公司有权根据新业务终止本协议,在其自行决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书面通知再保险人减少再保人的份额配额,而不是终止新业务,该再保人份额配额的减少仅适用于在该书面通知发出之后发行和再保的保单。 第4.2条 1.如果公司有权根据新业务终止本协议,在其自行决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书面通知再保险人减少再保人的份额配额,以代替终止新业务,而此类减少仅适用于在该书面通知发出之后发行和再保的保单。
4.04 当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时,再保险将继续适用于终止时生效的业务,直至该业务到期或被取消。 比如,任何在终止日期前生效但在终止日期后签发的保单均适用本协议。此外,即使在终止日期后签发,再保险将继续适用于强制续保保单。
终止本协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免除或解除根据本协议而产生的与保险业务有关的付款、费用、报告、会计或处理的任何义务。各方特此约定并同意,他们将在处理所有此类清盘保险业务方面相互合作,直到所有保单均已终止,无论是通过取消还是根据这些保单的条款,以及所有尚未解决的损失、损失调整费用、超合同义务和超出保单限额的损失均已解决。虽然根据法律和法规,公司承认其对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再保人承认,在可能的情况下,公司在处理此类清盘过程中不应产生费用或涉及。终止本协议后,再保人或代表其行事的代理人应处理此业务的清盘,其对此业务的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处理所有索赔,以及处理和服务所有保单直至其自然到期,并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进行任何保单续展,无论这些保单的生效日期是否在本协议终止的生效日期之后。终止本协议后,与处理上述清盘业务相关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应由再保人独自承担。
开多作为再保险人或代理人代表其运行业务而有权继续服务。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再保险人无法服务任何此类运行业务(或在协议仍有效期间服务任何业务),包括赔付索赔,则根据本协议,再保险人应指定一位继任者,须经公司批准,并非无理滋扰、限制或拒绝,根据本协议执行并否则处理运行,如本协议中所规定。此类继任者应履行再保险人在服务此类运行业务方面的所有职责和义务,包括赔付索赔。此外,公司可以根据其合理裁定终止再保险人或其继任者处理此类运行业务的授权,然后再保险人应指定一位继任者来处理该运行,须经公司批准;前提是,如果公司终止再保险人或其任何继任者的授权,则公司应承担更换的成本。
如果本协议终止,再保险人应对公司对险种再保险的有效期至终止日期适用的根据第10条所征收的任何评估费用或保费税(包括向公司征收的任何评估费用或保费税)立即下要求支付的款项进行偿付。同样,公司应保持责任,向再保险人报告任何对此类评估费用的收回或允许其抵免保费税的金额。
4.07 本协议规定按照递减方式终止。协议的相关条款应适用于被清偿的业务。
第五章
再保险和抵押品的信用
5.01 再保信贷 再保人应当保持所需的许可证或认证,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在没有适用的许可证或认证的情况下,根据要求在公司的法定财务报表中提供本协议项下再保让与的全额信贷。如果适用法律要求在本协议或任何相关信托协议中包含任何条款或条件以便允许公司对再保赔偿享有信贷,无论是否需要本方或相关各方进一步采取行动,该等条款或条件应当被纳入,但各方应迅速修改本协议或相关的信托协议,以包括该等条款和条件,以便公司能够对再保赔偿享有信贷。
5.02 信托协议 根据日期签订,再保人和公司将与符合资格的受托人签订一份信托协议(“ 信托协议 ”),该协议将设立一个账户并将公司列为唯一受益人,并确保再保人根据本协议(“ 第5.4条 (“本登记声明”) 由特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德拉华州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为“本公司”) 提交,目的是为了注册其额外的7,184,563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 (以下简称为“A类普通股”), 以及在特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下可发行股份的1,436,911股A类普通股,注(下文简称为“A类普通股”)。 受托人 ”)的责任。 信托 ”和这样的账户,“ 信任账户 )。信任账户的费用和开支以及根据信任协议产生的费用将由再保险人承担。
5.03 信托要求的余额 再保险人应将资产金额存入信托账户作为责任的金额(“ 信托要求的余额 ”)。受托人协议应规定受托人提交信托账户中资产的陈述及其公允市值的陈述时间。
每个月的最后一天。在交付有关该日历月的报告后的10天内,再保险人应存入符合要求的额外资产。 第5.4条 如果需要,使信托账户存入资产,以便该账户存入的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与该月最后一天的义务相等。 在这种资产的总体公允市场价值超过该月最后一天的义务的102%的情况下,再保险人可以在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要求受托人从信托账户中提取超额款项,但公司不得以不合理或武断的方式拒绝、限制或延迟此举。 尽管前述规定,只要再保险人持有A.m.最佳“A-”或更高的保险人财务实力评级,并且再保险人获得所需的许可或认证,以便公司可以根据适用法律在其法定财务报表中对本协议项下转移的业务享有全额信贷,再保险人就无需在信托账户中提供担保物。
5.04 受托人; 信托资产 。受托人必须是美联储系统的成员,或者是一个州特许的银行或信托公司,但不能是公司或再保险人的母公司、子公司或附属公司。受托人必须依照美国任何州的法律组织,或者在外国银行组织的美国分行或代理处的情况下取得许可,拥有行使受托职责的权限,并且受到监管和审查,由对银行和信托公司具有监管权限的美国联邦或州当局监管。信托账户中的所有资产必须由受托人在美国的办公室持有。存放在信托账户中的资产必须按照其当前公允市场价值估值,只能以现金(美国法定货币)、存款证书(由美国银行发行并以美国法定货币支付)和根据公司所在州的保险法所允许的投资形式组成, 在每种情况下,该B类股东和/或该B类股东的家庭成员需独立控制在此类帐户、计划或信托中持有的B类普通股实时; ,这些存款证书和投资必须由不是再保险人或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或附属公司发行的机构所发行。对于驻地于(A)威斯康星州的公司,这些投资将包括根据威斯康星州《保险法》第620章、Stats.所允许的入账资产,这些资产不会被排除在强制过剩计算之外,以及(b)伊利诺伊州,依照伊利诺伊州保险法所允许的投资。再保险人必须确保信托中持有的资产以“, 符合资格的资产 ”的形式保存,正如信托协议(“ 法定资格的投资 ”所定义的那样,符合信托协议的投资指南和适用于公司对再保险的信用的法律法规。
5.05 指派和背书 在将任何资产存入信托之前,再保险人应根据信托协议中规定的程序,执行空白指派、空白背书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其在这些资产中的所有权益,以便公司或根据公司的指示,信托受托人在必要时能够协商所有需要指派的股票、债务或任何其他资产的所有权,而无需再保险人或任何其他实体的同意或签字。
5.06 公司从信托中提取 .
(a) 双方承认公司可以随时从托管账户中提取资产,而不受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的限制。
协议,这些资产应由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合法继承者(包括公司的任何清算人、恢复人、接收人或保全人)利用和应用,不因公司或再保人破产而减少,仅限以下用途:
(i)根据本协议,向公司支付或偿还再保人在本协议下公司支付但未从再保人处收回的赎回款项、赔偿和损失或将未被再保人按照本协议条款支付的未赚保费退还给再保承保政策的所有人。
(ii)向再保险人支付任何超过保险基金中金额的款项,该款项超过了资金账户中所需资金的102%,其目的是用来给再保险人履行本协议下的全部责任;
(iii)支付或偿还公司声称由再保险人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的任何其他金额;
(四)如果在终止日期前的10天,保险公司收到终止信并且再保险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责任(下文定义)仍未清算和偿还,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提取金额,以至少等于承保分保款项的扣除金额,在任何一个美国银行或信托公司的保险公司一般资产以外的名义下设立一个赔付托管账户,用于本协议所指明的(i)、(ii)和(iii)款规定的目的。 第5.06节 在提款后和终止日期后的任何期间,该账户应包括但不限于保单准备金,索赔和发生的损失(包括已发生但尚未报告的损失),损失调整费用和未赚保费准备金。
根据代理人或再保险人的书面请求,在代理人以公司的名义建立的一笔用于支付赔款的账户中存入基金,以用于支付代理人合理估计的下一个月度需要支付的损失、索赔和损失调整费用。 支付赔款账户 根据代理人的要求,在公司名下由代理人建立的支付估计损失、索赔和损失调整费用的基金账户中存入资金,以支付下一个日历月份的损失、索赔和损失调整费用。
(vi) 该术语在公司的修正和重申的公司章程中有所规定。 义务 在公司的法定财务报表中,如果再保险人在需要的情况下被许可或认可为公司提供足够的信贷,这里的“”将包括: 第五条 在公司的法定财务报表中,如果再保险人在需要的情况下被许可或认可为公司提供再保险的全额信贷,这里的“将包括:
(A) 公司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遗失再保险损失和分配的损失费用,但尚未从再保险人那里获得追偿;
(C) 未报告的再保损失准备金;
(D) 为分摊再保险损失费用而设立的准备金;和
(E) 保留40%的未赚保费准备金;但是,再保险人可以诚信确定的金额来减少这笔款项,以防止再保险人及其关联公司(i)违反支持再保险人运营的任何信贷安排的流动性契约或(ii)再保险人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运营流动性不足。
提供这种转让或分配必须不涉及因价值而处分,且 , 根据安全保障法案,在确定对于“债务”的目的而设立储备以及决定相应的安全保障资金的同时,应由再保险公司合理、善意地,按照SAP的规定,扣除再保险公司为融资业务购买的所有附带再保险。 第5.3条 的设定应由再保险人根据“事项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合理地、善意地、根据SAP规定的原则,扣除附带再保险来确定。 再保险险 ”); 在每种情况下,该B类股东和/或该B类股东的家庭成员需独立控制在此类帐户、计划或信托中持有的B类普通股实时; 此外 其中(1)再保险人应负责指导所有此类附带再保险转承人,任何因此类附带再保险而支付、应支付或预付给再保险人的资金应立即按公司不时指示以书面形式,直接存入信托账户或索赔支付账户,并随时进行。与此同时,(2)再保险人不得采取任何会使所述附带再保险的回收或支付转向信托账户或索赔支付账户以外的任何行动,除非经公司书面授权。如果再保险人违反本第5.06节的规定,公司有权根据协议终止本协议。 第4.02(h)节 根据其中规定的适用纠正期限 .
如果再保险人未获得所需的许可或认证,以便在公司的法定财务报表中提供完全信用,本文第V条中的术语“ 义务 ”将包括:
(A) 公司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遗失再保险损失和分配的损失费用,但尚未从再保险人那里获得追偿;
(B) 申报和未决的再保险损失准备金;
(C) 为再保险损失准备,但尚未报告;及
(D) 为分配再保固定费用和未赚保费的准备金;
在每种情况下,该B类股东和/或该B类股东的家庭成员需独立控制在此类帐户、计划或信托中持有的B类普通股实时; , 那样的 应根据公司的合理判断和按照SAP的规定,在对“债务”进行定义、对该等债务提供相应的安防-半导体融资的目的以及确定相应融资保证金的情况下,建立储备。 第5.3条 安防-半导体公司应合理地、善意地且根据SAP的规定确定,在不计入所获再保险的情况下,为此类债务提供相应融资保证金。 .
(b) 公司同意将超额提取的金额及时返还给信托账户,该金额超出了第(i)条或第(iv)条的实际所需金额。 第5.05(a)条 或者后来确定不符合第(iii)条要求的任何金额 第5.05(a)条 .
(c) 根据本协议,根据本协议由公司提取的任何资产以及其利息和收益,一直由公司信任,以保证再保险人的唯一和独占利益,除非用于支付再保险人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应付金额或维护与公司的任何资产分开的专门账户中。 第5.05节 按照本协议提取的任何资产、其利息和收益将始终由公司信托保管,以纯粹和专属于再保险人的利益,以支付再保险人在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未偿付金额而未使用,在与公司的任何资产分开的隔离账户中保留。
(d) 根据第5.03节的规定确定信托账户的任何必要存款时,存放在索赔支付账户中的资产应被视为存放在信托账户中。
5.07 存入账户的资产所获得的任何收入或利息应归属于再保险人,但须扣除根据信托协议所应支付的费用或开支。 存入账户的资产所获得的任何收入或利息应归属于再保险人,但须扣除根据信托协议所应支付的费用或开支。
5.08 储蓄条款 如果公司为了在适用法律或法规会计原则下的陈列式基本报表中获得归还风险再保险的完全凭证,需要在本协议中包含任何条款或条件,此类条款或条件特此以引用方式纳入,并应公司的要求,再保险人和公司将立即修改本协议以完全符合该要求。
第六章
第三方的权利
本文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产生任何义务,建立任何权利或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未参与本协议的人物建立任何直接的诉讼权利;也不得在保单持有人和再保人之间建立任何契约关系。
第七条
保留和限制
公司应放弃,再保险人应接受公司在每一风险上的公司总责任的分保份额,不设任何留存或限额,减去公司实际收取的任何附带再保险。
第八条
佣金、付款和费用
考虑到再保险人接受再保险业务承保的责任,再保险人有权获得分摊的净保费(如下所定义),减去保险公司根据本协议规定向公司允许支付的转让费。 第8.02节 在此之前,指公司根据本协议写入并再保险的所有保单的总保费(包括保单费),减去退保费、佣金、支付给代理人的任何代理协议下的金额、公司购买的进项再保险的保费,以及与标的业务相关的、代理人未支付的合理且有凭证的直接发生费用和费用,包括券商、经纪人佣金、制造商的执照和任命费用、费率或保单备案费用,包括 净保费
法律、审计及相关费用,交易所费用,广告及交易所费用,咨询费用,代理费用,检查费用及其他与这些政策的起源合理相关的费用和支出。 净保费可能直接从代理商汇给再保险人(再保险人对代理商未能传输保费不负责)。 如果公司收到净保费,它们将立即在收到之日起的15天内(或者就第一笔支付而言,自2020年11月1日至该月结束的期间中在签订和交付本协议后的第一个月结束日结束),通过电汇以现金形式汇给再保险人。
出于懂事的原因,再保险人需在每月结束后的三十(30)天内直接向公司支付割让费用(以下简称“割让费用”), 割让费用金额为再保险人按月报告的净保费的2%; 割让费用 ), 割让费用金额为再保险人按月报告的净保费的2%; 在每种情况下,该B类股东和/或该B类股东的家庭成员需独立控制在此类帐户、计划或信托中持有的B类普通股实时; 在离开确定日期12:01 am Eastern Standard Time的十二(12)个月之后,割让费用将增加到2.75%; 提供, 而在确定日期之后二十四(24)个月之后,割让费用将增加到3.25%; 前提是,在确定日期之后三十六(36)个月之后,割让费用将增加到5.0%。 如果公司在确定日期之后六十(60)个月后没有行使终止权在Section 4.02(a)(i)下; ,公司和再保险人应努力协商并达成一项适用于该日期及以后的新转让费率; 在每种情况下,该B类股东和/或该B类股东的家庭成员需独立控制在此类帐户、计划或信托中持有的B类普通股实时; ,如果双方不能就新的转让费达成一致,公司有权根据 第4.02(a)(ii)条的规定终止本协议。 .
8.03 公司有权在本协议期间无论发生任何事件、损失或情况,均有权收取转分保费。此款项不取决于承保经验、损失经验,无论是否收取保费或其他各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任何事件。
在本协议被公司或再保险人因故终止时,直至终止日期支付给或应支付给的所有转分手续费应被视为充分获得,只要相关保费已获得。 公司的转分佣金将被调整,以反映任何未获得保费或取消的保单。 关于终止或到期的其他协议期间,除了终止后发行的强制续保保单外,不应再支付任何其他转分手续费。
根据本协议在Agent或再保险商产生的业务所收取的所有保费均应存入与Agent或再保险商所有其他银行账户分开的银行账户中,该账户反映该账户由公司拥有。该账户只能用于支付索赔、索赔费用、退还保险费、佣金和Agent应付的其他金额;公司应付的税款、评估费和/或转让费用;以及根据本协议应向再保险商支付的金额。再保险商应及时向公司提供账户中资金的月度核算。
第九条
作业,评估,罚款和处罚
9.01 本协议适用于因根据本协议承担的风险而被分配给公司的业务,包括协议终止后发生的任何分配,如公司合理确定。
9.02 本再保险人应偿付公司根据法律和法规创建的强制基金(包括但不限于保险担保和破产基金、共同基金、协会、联合承保协会、FAIR计划和类似计划)所征收的任何款项的再保险份额。 评估 根据本条款,再保险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30天内直接向公司支付所欠款项。再保险人有权从公司获得与此类款项相关的保险费税款抵免额,公司应在支付保险费税款后的十天内将该保险费税抵免额提交给再保险人。此处再保险人享有的保险费税款抵免额应按比例和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公司应及时向再保险人退还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款项。 第9.02节 公司退还给再保险人的任何款项应符合本条款规定的再保险税款抵免额。
代理人将负责代表公司缴纳与保单相关的州保费税,并在每个月的十五(15)天内向再保险人发送书面陈述,其中包括以估计基础支付的州保费税。再保险人将允许并支付或导致在每个月结束后的三十(30)天内(或与第一笔付款有关,即自2020年11月1日到该月末的周期结束),向公司支付与此次再保险的保单相关的州保费税金额(或与第一笔付款有关,即自生效日期起至该月末的期间)。如果在此再保险的书面保费上随时额外征收了附加保费税,再保险人将在收到公司或代理人关于此类附加保费税的通知后的十五(15)天内向公司返还该额外保费税。如果再保险人偿还任何估计的州保费税,再保险人将有权获得超过实际州保费税所支付金额的退款。
9.04 再保险人应及时直接支付给公司任何作为再保人企业所承保的保单的罚款、处罚和/或任何其他费用,除非这些罚款、处罚和/或任何其他费用是由于公司的实际疏忽、欺诈或违反刑法所直接造成的。在此明确约定,不包括中介人、再保险人或它们指定的代理人和指定代表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即使该方构成公司的代理人,并经过所有上诉后由有管辖权的法庭作出最终裁决。
第十一条
账户和报告
10.01 再保险人应在各个下列期间结束之后的指定时间内(根据各方协议,以合适的形式),向公司提供或使公司提供以下关于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和统计数据的报告:
每月,在每个月结束后的四十五(45)天内,将数据按主要类别分开进行摘要和总计:
(i) 源溢保费书写;
(ii) 转让的已赚保费和转让的未赚保费;
(iii) 转出的赔款已支付;
(iv) 本月支付的转分出的赔付调整费用;
(v) 未决损失和损失费用;
(vi) 未报告的损失;
(vii) 未决调整费用;
(八) 净保费;
(ix) 公司应支付的转分保费;
(x) 如果少于100%,则分保公司的份额
(xi) 评估;
(xii)代理协议下应支付给代理商的佣金和其他金额;
(xiii) 任何涉及的索赔:
a. 保险范围争议,指提交给有管辖权法院的诉讼主题的任何索赔;
b. 在保单限制之外的索赔要求,在诉讼成为主题之前;
c. 诉讼中对公司的恶意指控;
d. 涉嫌欺诈交易行为、不正当贸易行为或违反反垄断法的指控;
e. 具有超过适用法律确定的任何金额(a)和保险单规定的限额(b)的潜力;
f. 对于实质性的虚假陈述的索赔;
g. 一个已经超过六个月的未结算索赔。
h. 超额合同义务索赔或超出政策限额的损失。
(xiv) 保险税;
(xv) 额外合同义务;
(xvi) 超出保单限额的损失;
(xvii) 债务;和
(xviii) 所需信托余额。
(b) 每个季度结束后四十五 (45) 天内,以主要类别为单位将数据分离,并提供每月汇总数据和再保险人的已赚剩余比率和书面剩余比率,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计算,截至上年年底为止的详细交易清单。
(c) 年度净保费收入、净赔付、净理赔费用总结,以便公司能够在其年度报告中记录此类数据,并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提供。该信息需在次年2月1日或之前提供。应以如下形式将在生成公司传统年度报告时能够记录这些数据的在保和未赚保费分开,包括预收保费、保险单生效日起12个月或以下的保费以及保险单生效日起超过12个月的保费。
(d) 在公司的要求下,根据主要业务线划分的数据,提供统计数据或其他可能需要的数据。
(e) 双方都承认,本再保人应直接支付损失、损失调整费用、超合同责任和超额保险限额的损失,但如果由本公司支付,应在适用的月度报告或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得到偿还。
为了便于处理本协议再保的业务,再保人同意向公司提供必要的额外报告,以便公司提供监管机构所需的信息,以准备其每月、每季度和年度报表,并进行申报。
10.03 所有公司在重保人之间的结算应以现金(美元法定货币)或等值物进行。
10.04 就本协议而言,再保险公司的” 盈余比率 ” 指再保险公司所得净保费的商数,该商是根据法定会计原则确定的,并根据其所在州的法律持续适用(” SAP ”)除以根据SAP确定的资本和盈余,无论哪种情况,均在再保险公司最新的季度或年度法定财务报表中列报(如适用)。再保险公司的” 书面盈余比率 ” 指根据SAP确定的再保险公司净保费的商数除以其资本和盈余,无论哪种情况,均按再保险公司最新的季度或年度法定财务报表列报(视情况而定)。此外,” 裁定日期 ” 指本协议导言段落中规定的本协议的日期。
第11.4条
损失和损失调整费用
11.01 再保险人应承担本协议所涵盖的风险的再保险份额,并应对公司的损失、判决、判决利息、解决金和与政策或根据本协议所涵盖的索赔或损失的调查、和解或争议的有效性有关的费用、超合同责任或超额保险赔偿的再保险份额进行偿付或理由公司支付。另一方面,再保险人应获得公司作为救助或回收所收到的金额的再保险份额。前述的内容不得被视为规定或解释要求公司先支付再保险政策下的索赔或损失然后再向再保险人寻求此类索赔或损失的偿还;相反,再保险人已独自承担支付根据本协议再保险的政策下的索赔、损失、超合同责任和超额保险赔偿的责任,应根据适用法律和政策的条款和条件履行。
11.02 本公司授权再保险人,再保险人可以在其监督下,指定或委托其他指定的并获得合法许可的第三方管理员接受并调查在任何保单下产生的任何索赔,并支付、调整、结算、抵抗或妥协任何此类索赔。所有此类损失支付,无论是根据严格的保单条件还是通过妥协方式,都对再保险人具有无条件的约束力。但是,如果公司受到其董事局或任何其他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的命令,要求采取任何行动或不采取任何行动以处理在此重新保险下的任何索赔,再保险人和代理人应受到该监管机构的命令的约束,就像再保险人或代理人是该命令的对象一样。
11.03 公司在实际收到任何保单项下的索赔、诉讼或采取的行动时,将及时通知再保险人,并迅速向再保险人提供所有传票、传唤、诉状、请愿、反诉和其他起诉书以及与此有关的法律文件。 公司特此授权再保险人
根据本协议根据本协议,处置任何因损失解决而收到的抢救物,并对公司对任何人或机构据以索赔的任何损失(包括补偿性救济)采取行动,必要时雇用法律顾问,并且所收到的全部金额将被公司和再保险商视为当前损失的收回。公司进一步同意在请求时执行并提供给再保险商任何和所有法律文件、授权委托书和/或其他合理必要的文件,以证明和实施上述授权。在请求时,再保险商应向公司提供所有与本文件相关的文件和通信。
11.04 所有与保单索赔相关的记录应被视为公司和再保险人共同拥有的记录,并应向公司或再保险人或其各自的代表或任命的任何美国州属的审查员提供。 公司和再保险人同意,它们将分别保留和保存这些记录,或要求代理人保留和保存这些记录,时间为五(5)年或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的时间,以较长者为准,并且不得未经事先通知对方销毁其处置的任何此类记录,但公司和再保险人无需保留超过公司DIR设置的指导方针规定的文件。
11.05 再保险人应建立独立的索赔登记簿或索赔登记方法,以便将根据本协议涵盖的保单而产生的所有索赔分开并单独标识,与再保险人的其他记录区别开来,并使得该索赔登记簿能够根案件单独标识每个索赔,包括识别受保险人和申请人以及损失准备金和调整费用的金额。此类索赔登记簿应以公司可以随时判断本协议涵盖的保单项下任何索赔的状态的形式保存。这些记录应反映为各个索赔建立的准备金金额以及建立该准备金的日期,如果索赔已结案,则应注明该索赔是如何结案的,是否付款,如果付款了,则支付的金额。
11.06 再保险人有权通过独立的理赔调整人和代理人进行索赔调整。 这些独立的理赔调整人和代理人并非本公司的代理人,再保险人应该为由于此类理赔调整人和代理人的行为或不作为而导致、相关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责任、索赔、要求、费用和/或成本进行辩护、免除和赔偿。
11.07 再保人承认已经有机会审查代理人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费率水平、费率申报、承保准则和理赔处理。尽管公司也会进行审查,但理解再保人参与本协议并非基于公司的尽职调查。公司不负责监督代理人,而代理人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也不可使再保人免除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11.08 保单的取消将严格按照适用的法规、法令和本协议以及相关保单的规定,由代理人和/或再保人根据指示进行,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取消权仅应基于特定风险所固有的原因行使。
不得将此解释为有权进行普遍或不加区别地取消或替换保单,并将其替换为其他公司的保单,除非经公司的特定书面指示。
11.09 所有赔偿款应以公司名义开具的支票或汇票支付。再保险人应对公司用于解决索赔的所有支票和/或汇票负责保管,并应执行以下操作:
(a)再保险人应立即将所有作废的支票或汇票退还给公司;和
(b) 保险人应立即通知公司任何支票或汇票的异常、盗窃、失踪或毁坏情况。
再保险人应对公司因再保险人滥用或未能保护或保护好公司支票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终止本协议后,再保人应或应导致代理人采取必要的行动,包括及时向被保险人发送法定规定的不续保通知,以实现本协议终止后不再续保或新投保的意图(但适用法律要求的强制续保政策除外)。
11.11 再保险人应当或者应当让代理人代表公司保有,并根据公司合理要求提供,根据本合同签发的所有保单的完整副本和所有与此相关的索赔文件的副本。根据此规定需要保有的任何或所有保单和/或索赔文件 第11.11节 可以以计算机可访问的电子数据存储形式进行保有,如果以这种方式存储,就无需保留这些项目的实体副本。如果保留电子索赔文件,公司要求或需要的来自该文件的任何数据应在公司要求的三十(30)天内提供,或者如果公司要求的话提供得更快,前提是该请求基于合法业务需要。
11.12 保险人应负责承接强制续保保单所需的任何续保、延期或新保单或保险,以符合适用法律或法规的要求。保险人应赔偿并使公司免受因其未能履行上述责任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费用、索赔或开支。
11.13 如果公司的DIR向公司提出必须遵守统计数据的看涨要求,再保人将独自负责向公司提供这些数据。如果公司的DIR的请求要求公司与外部来源(例如精算公司)签订合同,以编制所需的数据,再保人应对其所需服务总成本的相应份额负责。
第十二条
保单限额以外的损失/超额合同义务
12.01 在公司支付或被迫支付超过保单限额的损失金额(以下简称“超限额损失”),但仍在保险条款范围内的情况下,如与任何保单或在此再保险项下处理的索赔有关,或与业务再保险有关的任何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惩罚性、示范性、补偿性或附带性损害赔偿(以下简称“超合同义务”),再保人的超限额损失的分担或再保人的超合同义务的分担,如适用,应添加到公司的损失中,如果有的话,保单涉及的金额,并且其总和应再在此协议下再保。 超限额损失 超合同义务 Extra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Extra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12.02 如果在保单限额范围内发生超额的违约责任或损失,则视为发生日期与保单所覆盖或声称覆盖的损失相同。
尽管本协议中所述的任何内容,本协议均不适用于公司因任何实际欺诈或违反刑事法而产生的超出保险单限额的额外合同义务或损失,该欺诈或违反刑事法经有管辖权的法院经过任何董事或董事在个人或集体与参与本协议约定的任何索赔的呈递、军工股或解决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或方的共谋在上诉尽责后最终确定,或者直接归因于公司的行为或不作为。
第十三条
错误和遗漏
公司不得因为文书错误、事故或疏忽而对合同条款下应转让给再保人的任何再保险进行任何损害,也不得因任何错误的撤销、部分或全部作废,或者因未报告,或者错误地报告任何损失,或者因任何其他错误或遗漏而受到损害,但任何此类错误或遗漏应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第 XIV 条
转保人的额外职责
14.0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再保险人应始终遵守公司所在地的法律,并遵守公司的所有指令、政策决策或其他要求。
14.02 所有与公司和再保险人业务相关的再保险商和代理商的所有书籍、记录、账目、文件和信函,随时都应向公司的任何授权代表开放检查。这些记录必须保存五(5)年或者直到由监管部门完成一次财务审计,以较长的那个时间为准。再保险商或其正式任命的代表应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自由进入公司、其部门或分支机构的这些书籍和记录,以及公司的管理人员和员工,以反映公司和/或根据本协议所产生的业务的保费和损失交易的信息。
关于本协议或其涉及的主题。 公司可以在合理的营业时间内进行或导致进行对再保险业务有关的再保险商账簿、记录和账目的半年度检查,并合理地进入再保险商的主管和雇员,以及复制这些账簿、记录和账目。再保险商将承担与检查相关的实际费用。
14.03 再保险人应该保持充足的会计程序和系统,不产生公司的任何费用,及时地为本协议下的所有报告要求提供统计数据,或者按公司的董事会或任何其他政府机构或权力机构的要求提供。此类统计信息应由再保险人自行承担费用和开销,向公司提供。
再保险人在金融、业务和保险事务方面具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能够评估本协议所涉及的交易的优点和风险。再保险人承认并同意,保险公司已向再保险人提供了有关业务让渡的人员、财产、场所和账簿记录的访问,并且再保险人已经进行了自己独立的业务和再保险责任的审查和分析。再保险人在签署本协议时完全依靠自己的调查和分析,再保险人承认并同意,在本协议所涉及的交易中,除了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外,保险公司、其关联公司或其代表均未对业务或再保险责任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保证,也未对提供给再保险人、其关联公司或其代表的任何信息(包括任何预测、估计或其他前瞻性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保证,包括在任何管理报告、信息备忘录、评级机构报告、补充信息或其他任何材料或信息中提供的信息或其他材料。各方在本协议的谈判或签署以及本协议下重保险项下重保险生效之前,均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了“最高诚信原则”或类似的原则。尽管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与此相反,但各方同意,对于保险重保险启动日期之后与每份保单相关的各方的行为,各方均不放弃“最高诚信原则”或类似的原则的义务。
14.05 数据保护 再保险人应确保,并确保代理人(i)保持机密信息的保密性,(ii)仅收集、使用、处理和披露机密信息,用于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根据本协议提供的规定执行权益和救济措施,或者遵守适用的法律。 除非专门经公司书面授权,再保险人不得,也不得导致代理人为任何其他目的处理机密信息。再保险人应确保,并确保代理人遵守所有适用的隐私法律,以便在收集、存储、使用、访问、披露、处理和转移本协议下的机密信息时遵守。 再保险人同意实施,以及要求代理人实施,管理、物理和技术保密措施,以保护公司的任何机密信息,这些措施不低于适用于受监管金融服务实体的成熟行业标准,并且符合适用于公司、机密信息或关于机密信息的数据保护、隐私或数据安全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公司或其关联方(" 适用的隐私法 )并确保所有这些安全措施,包括公司机密信息的收集、获取、使用、存储、处理、转移、处置和披露方式,符合适用的隐私法及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再保人同意采取一切合理预防措施和保护措施,包括制定和维护书面信息安全政策和程序以及充分保护的信息技术系统,以依照本协议及任何适用的隐私法保护并维护公司机密信息的保密性。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再保人可以向其关联方以及其和他们各自的顾问、律师、精算师、审计师、再保人和迴保人披露机密信息,前提是这些方当事人受到类似于本协议规定的保密、隐私和安全的专业或书面合同义务约束。
(a)“其他企业”的意思是指该公司以外的任何企业,而“...是或曾经是该公司或任何其他企业的董事、官员、雇员、代理人或信托人”描述了人员的身份状态。 保密信息 “”指的是无论以任何形式出现的任何性质的机密信息,包括有关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分析、汇编、数据、研究、笔记、翻译、备忘录、计划或其他文件的信息,包括任何非公开信息和任何个人信息或保单信息,直接或间接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代表获得,与本协议或代理协议所规定的交易有关或由代理人根据代理协议行事,但不包括信息 (i) 在披露之时或之后可以被公众获得或可查询或可使用(不是由再保险人或其附属公司或代表直接或间接地披露的结果); (ii) 代理人或再保险人直接或间接以外的其他来源非机密地获取的信息,而在该收到方的知识中,该来源不会因为由另一方所承担的法律、合同或信托义务而被禁止披露此等信息; (iii) 再保险人已经掌握此等信息(不包括由公司或代表提供的信息),或 (iv) 再保险人在没有使用或受益于任何机密信息的情况下独立开发的信息。为此,公司不是再保险人或代理人的附属公司。 在每种情况下,该B类股东和/或该B类股东的家庭成员需独立控制在此类帐户、计划或信托中持有的B类普通股实时; ,对于该接收方而言,公司不是再保险人或代理人的附属公司。
(b) “董事” 一词特指在诉讼案件中未涉及赔偿申请方的公司董事。 非公开信息 ”指的是纽约金融服务部23 NYCRR 500中规定的含义。
(c) "董事" 应指本公司和任何受本公司委任,作为董事、高级职员、员工、代理人或受托人的任何其他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员工福利计划或其他企业。 个人信息 “将意味着(i)任何根据《美国格拉姆-利奇-布莱利法》第五章定义的"非公开个人信息",15 U.S.C. 第6801节及其下发的规则和法规;(ii)任何可识别、相关、描述、能够合理与特定个人、家庭或个人电子设备直接或间接关联,或可能合理与之相连的信息,例如姓名、签名、地址、社会安全号码、电话号码或其他唯一标识符,以及任何其他与已在任何格式(书面、电子或其他)中被识别的个人或家庭有关的信息;或(iii)如适用隐私法中所定义的类似术语(例如个人信息、个人身份信息)。
14.06 安防-半导体违规事件 如一方发现任何安防-半导体违规事件,则应立即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包括详细摘要,包括:暴露/滥用的数据元素和记录数量的估计;对此安防-半导体违规事件影响的估计;以及采取的纠正措施。同时,应与对方及其关联公司及其代表共同合作调查和解决此安防-半导体违规事件,并尽力立即纠正此安防-半导体违规事件并防止任何进一步的安防-半导体违规事件。受安防-半导体违规事件的一方将偿还对方及其关联公司及其代表由于应对任何安防-半导体违规事件而实际发生的合理成本,包括通知和/或纠正的实际合理费用。在此安防-半导体违规事件是由一方的任何行动或疏忽,或该方违反本协议义务引起的情况下,有过错的一方应为任何与此安防-半导体违规事件有关的第三方索赔辩护、免除责任并进行赔偿。未经事先取得该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与此安防-半导体违规事件相关联的行为中透露他方信息。双方还同意合理配合对方在任何诉讼或其他正式行动中,合理认为有必要由双方共同参与,以处理与此安防-半导体违规事件有关的事宜。 安防-半导体违规事件 “安防-半导体违规事件”指(i)实际或疑似未经授权使用、披露、访问、获取或行为或疏忽,该行为或疏忽危及双方机密信息、非公开信息的安全,机密性或完整性或由一方制定的与机密信息或非公开信息的安全、机密性或完整性保护相关的物理、技术、行政或组织保障措施;(ii)就一方的隐私操作收到投诉;或(iii)一方对此协议违约或被指控违约与此隐私操作有关的情况。
14.07 NYDFS .
关于(a)公司的非公开信息,以及(b)根据纽约金融服务部23 NYCRR 500定义维护、访问或处理非公开信息的信息系统:再保险人应确保,并要求代理人遵守23 NYCRR 500对于此类非公开信息和信息系统的所有要求,要求再保险人以与公司作为受覆盖实体的要求相同的方式遵守。但是,再保险人不得根据第500.17条向监管部门提供通知或文件。(除非再保险人或代理人独立地被23 NYCRR 500定义为“受覆盖实体”)。公司有权在合理提前通知后定期审核和评估再保险人和代理人的对于23 NYCRR 500的合规性。
(b) 保险人应确保并要求代理人使用有效的控制措施,包括对非公开信息进行加密(在传输和静态存储时)、多因素认证(根据《纽约市金融服务局法规第500章》定义)和风险基础认证(根据《纽约市金融服务局法规第500章》定义),以防止非授权人员访问非公开信息和信息系统。至少对从外部网络访问内部网络的任何人员以及对任何远程访问使用多因素认证。
14.08 加利福尼亚消费者隐私权法 再保险商不会保留、使用或披露个人信息:(i)除履行本协议下的服务之外的任何目的。
或者(ii)与公司和再保险人之间的直接业务关系无关的。再保险人不得以金钱或其他有价值的考虑向任何第三方出售、租赁、发布、披露、传播、提供、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传达个人信息。再保险人证明其理解本协议对其个人信息处理的限制,并将遵守这些限制。 个人信息 “将意味着(i)任何根据《美国格拉姆-利奇-布莱利法》第五章定义的"非公开个人信息",15 U.S.C. 第6801节及其下发的规则和法规;(ii)任何可识别、相关、描述、能够合理与特定个人、家庭或个人电子设备直接或间接关联,或可能合理与之相连的信息,例如姓名、签名、地址、社会安全号码、电话号码或其他唯一标识符,以及任何其他与已在任何格式(书面、电子或其他)中被识别的个人或家庭有关的信息;或(iii)如适用隐私法中所定义的类似术语(例如个人信息、个人身份信息)。
根据2024年6月7日执行的第三次修改和重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再保险公司转移
除本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外,双方一致同意保险人将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义务,直至所有索赔和保单责任已报告、结算和清偿。
保险人承诺,在未首先取得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会直接或通过关联方的行动,援引任何美国或外国的法令、立法或法理意见,使保险人能够要求公司加快履行本合同下保险人的义务,包括因任何估计或未确定的理赔责任而加速结算。
除本合同或适用法律另有补救措施外,如果保险人试图违反前一句的规定要求公司加快履行保险人在本合同下的义务,公司将有权利利用或动用信托账户或保险人提供的任何其他担保或信用证的全部金额,留存所有此类担保以支付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的金额。保险人不得且不得允许其关联方试图通过向法院或其他政府机构提起任何组合转移或其他程序,旨在将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负债和义务移转给其他人,而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尽管如前所述,本条款不得禁止,保险人可以在其自行决定的合理情况下,按照普通程序进行符合需求的风险转移手续,包括与任何保险赔偿损失转移再保险协议或类似风险转移或对冲交易,但不涉及移转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需要法院程序批准其义务的转移,只要保险人在此类转移、再保险或对冲中保留至少百分之二十(20%)的控股份额的被保险业务。
前述情况不得禁止任何超额赔付或非比例再保险协议,只要保险人保留至少百分之二十(20%)的被保险业务风险。
在保险人发生任何合并、合并、分拆、重新设立或类似的公司重组情况下,保险人的每个相关方继任者均明确承担并承担保险人在本合同下的义务。
第十六条
破产
16.01 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该再保险应直接支付给公司或公司的清算人、接管人、保全人或法定继承人,基于公司的责任支付,不因公司的破产或因公司的清算人、接管人、保全人或法定继承人未支付所有或部分任何索赔而减少。根据本节规定,再保险人的付款将直接支付给公司或其保全人、清算人、接管人或法定继承人,除非本协议明确规定公司破产时再保险的另一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再保险人根据本协议的责任均不得因公司的破产而加速或扩大。
16.02 根据同意,公司的清算人、接管人、保全人或法定继任人应在提交破产、保全或清算申请书后的30天内,向再保人提交书面通知表示对公司提起索赔,并指明重新保险的保单或债券会涉及再保人可能承担的责任。在此类索赔未决期间,再保人可以调查此类索赔,并可在其自己的费用下,对将要裁决此类索赔的诉讼中提出它认为适用于公司或其清算人、接管人、保全人或法定继任人的任何辩护,不论该辩护是否有效。再保人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在法院批准的情况下,作为保全或清算的费用之一,按公司因再保人进行的辩护所产生的利益按比例分摊至公司。
16.03 对于涉及两个或更多再保险人参与同一索赔的情况,如果多数利益者选择提出反辩,费用将按照本协议的条款进行分摊,就好像公司自己承担了这些费用一样。
16.04 进一步理解并同意,如果公司破产,本协议项下的再保险应直接由再保人支付给公司或其清算人、接收人或法定继任者,但除非(i)适用法律允许,(ii)协议明确规定公司破产情况下再保险金的受益人为其他人,以及(iii)再保人经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同意承担了公司的保单义务,并取代公司向该等受益人的义务。
第十七条
不承担责任条款
尽管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就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事项而言,在公司在本协议中避免特定风险的特定规定之外,再保险商在此保证并同意捍卫、赔偿、偿还并对公司、其官员和雇员免于受到再保险商业务分担的每一项索赔、要求、责任、损失、损失调整费用和超合同义务。
关于本协议和/或再保险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核保亏损、信用亏损、回报支出和/或公司为主张其根据本协议或代理协议享有的权利所发生的所有法律费用和支出,无论此类金额是否在依据本协议和再保险协议编写的条款范围内)的赔付超过保单限额的损失、损害、费用、收费、律师费、费用、诉讼、命令、判决和裁决的任何种类或性质; 在每种情况下,该B类股东和/或该B类股东的家庭成员需独立控制在此类帐户、计划或信托中持有的B类普通股实时; , 公司对于以下情况,不应承担责任:根据第10(b)部分书面信息可靠地提供。 在执行与本协议、代理协议和适用法律一致的合理书面建议、指导或推荐违反的公司直接行动或再保险人根据公司明确书面指示执行的行为导致的指控不承担责任。再保险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商余额的所有责任;退还保费和佣金;欺诈性交易行为的责任;保费、保单费用或其他费用(无论是否已收集);未收集的余额、未确认的融资协议;佣金调整;公司因再保险人与代理商之间的诉讼而发生的成本、责任、损害、费用和/或费用;与本协议相关的代理商及其指定代理人和指定代表的所有行为或不作为;与保费融资公司的任何协议;以及根据本协议和代理商协议所欠的所有费用和/或佣金。
公司只有在收到保费并且错误地未向再保险人支付保费时,才对再保险人负责。再保险人不能抵消由于损失、损失调整费用或任何其他应付金额产生的余额,除非公司自己收到并错误地未向再保险人转账的保费。
监管事项
18.01 双方理解,代理人欠缺超时的保险费可能被视为非接受资产。为确认再保险人在本协议下所承担的责任,再保险人特此承担再保险人分担的所有保费及其收取过程中的责任。明确约定和理解,公司对再保险人的责任仅限于公司实际收到而未正确传递给再保险人的保费。
18.02 再保险人应同意,无论如何都不会对公司造成费用,采取那些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基金处理方式和账户的结算方式),并同意那些必要的安排,以确保公司不会因此再保险计划而遭受不利影响,并且遵守公司所在州的法律以及任何政府实体发布的规定,包括公司的DIR关于这项再保险计划。
第十九条
仲裁。任何因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根据本第20条进行仲裁。该仲裁应在香港进行,受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中心”)的监督,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现行规则进行,应有一名仲裁员。仲裁庭的裁决对争议各方具有最终和约束力,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该裁决。</br>
19.01 作为任何诉讼权利的先决条件,在公司和再保险人就控件产生的任何争议或意见分歧后。
根据双方协议,对于本协议或者各方根据本协议产生的义务,一经发生争议或意见分歧,应进行仲裁解决; 在每种情况下,该B类股东和/或该B类股东的家庭成员需独立控制在此类帐户、计划或信托中持有的B类普通股实时; 但是如果任何一方置于重组、清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受托人管辖、延迟支付程序中,公司和再保险商将无义务将此类争议或意见分歧提交仲裁。
19.02 公司将选择一个仲裁员(“仲裁员”),再保人将选择一个仲裁员,仲裁员将选择一个仲裁员,他们都将是财产和意外伤害保险或再保险公司的在职或退休的客观的高级主管。 仲裁员 仲裁员 裁判员 裁判员
如果一方在另一方书面要求指定仲裁员后的30天内未能选择仲裁员,已选择其仲裁员的一方可以选择未被选择的仲裁员。之后,仲裁员在开始仲裁之前应选择一名裁判。如果仲裁员在其任命后的三十(30)天内无法就裁判的选择达成一致,每名仲裁员应提名三名候选人,其中另一方应拒绝两名,然后通过抽签作出决定。
19.04 双方在选定仲裁员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仲裁员和裁判员提出自己的案情陈述,除非裁判员和仲裁员在麦迪逊威斯康星州的听证会上书面延长期限。裁判员和仲裁员应将本协议视为一项光荣的约定和法律义务,他们可以免除所有司法正式程序,并可以不遵守有关提交证据的严格法律规定。裁判员和仲裁员的书面多数决定一经提交当事方,即具有最终和约束力。对于裁判员和仲裁员的最终决定,可以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9.05 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员和裁决员的费用,除非仲裁员和裁决员决定另外承担,否则应由双方平均承担。
19.06 本第十九条应根据《美国联邦仲裁法案》(Title 9 U.S.C.等)进行解释,并根据该法案进行仲裁,不论本协议中是否有相反规定。
本协议的目的不应被狭义或技术性的法律解释所否定。本协议应被视为一项光荣的承诺,并应根据当事各方的意图来解释。
第二十条
节约条款
如果美利坚合众国的任何联邦、州或地方政府法律或法规禁止或使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非法,就与此权威辖区内的风险或财产有关,将根据适用法律解释该协议的该条款,或在必要时使其无效,以便遵守该法律、法规或裁决条款,但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这种非法性绝对不会影响其中任何其他部分,本协议的条款完全可分割。
第二十一条
其他条款(无需翻译)
21.01 所有需要提供的通知都应被视为已经通过书面形式亲自交付或通过邮寄方式,通过邮递服务或邮寄方式发送,以回执方式的挂号邮件,预付邮资寄到如下显示的地址。任何一方可以通过遵守本规定书面通知的方式,更改送达通知和其他通信发送给该方的地址。
致公司:美国家庭相互保险公司,S.I。
美国威斯康星麦迪逊市美国大道6000号邮编53783
jpreston@amfam.com
注意:Jeff Preston
Thomas.Hrdlick@amfam.com
致再保险公司:Bowhead 保险公司
667 Madison Avenue,5楼
纽约,NY 10055
注意:总顾问办公室
21.02 双方公司和再保险人应随时(并在对方合理要求的情况下不时地)执行或使其执行,所有必要和其权力范围内的契约、文件和工具,以使本协议条款生效。
21.03 本协议对各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再保险人不得在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本协议可分为一份或多份,每份均应视为原件,但所有这些部分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协议。本协议的一方以电子邮件附件或传真形式交付视为有效交付方式。
21.05 除非本协议或任何附表另有特别规定,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放弃只能通过各方互相同意的书面附录来实施,附录应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方有约束力。
21.06 本协议及代理协议是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取代任何以往的协议(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协议)和对其的修订,并阐明了与该主题相关的双方的完整法律关系。
21.07 公司或再保险人对本协议项下对方的任何违约或缺陷的豁免不构成持续豁免,也不构成对公司或再保险人对下次违约行为或缺陷的豁免。
21.08 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供参考,不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21.09 本协议并非独家协议,公司和再保人保留在本协议覆盖区域内指派或与其他再保人、代理和/或经营代表签订合同的权利。
21.10 在根据该协议进行任何付款之前,再保险人应向公司提供所有文件、表格和信息(包括一份正式完成并签署的国内税务局W-8表或W-9表,具体情况视情况而定),以便公司在适用的税法(包括FATCA和任何相关法规或协议)下履行其报告、代扣和其他类似义务,并根据条款或后续修订更新或替换此类文件、表格或其他信息。再保险人确认并同意,如果未及时向公司提供此类文件,公司可能根据适用的税法需要代扣该协议下的任何付款的一部分。在公司扣除并及时缴纳给适当的纳税机关的金额范围内,此类扣款和缴纳的金额应视为根据本协议向相关人士支付。
鉴于本协议所包含的相互契约和协议,各方特此同意本协议及其各项规定应根据其条款对其具有约束力,并各方特此同意除了在故意欺诈的情况下,不得在任何方面对本协议的有效性或强制性提出异议。
任何在此项下由再保人支付的被撤销、减少或视为可撤销的支付或类似的法理或法律主张将使再保人对进行此类支付的义务恢复效力。
21.13 双方未就协商、起草和/或执行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进行的任何支付事项使用再保险中介的服务。再保险人承担与保险经纪人支付相关的所有信用风险。
21.14 保险人不得在任何出版物上刊登任何与本协议下要承保的公司或业务有关的广告,或发表任何与该公司或保单有关的公开声明,未经该公司的书面同意。保险人应根据适用的公司注册地法律的规定,建立和保存有关任何此类广告或公告的记录。
21.15 双方绝对和无可撤销地放弃在本协议的谈判或执行或在本协议下再保险的任何政策再保险的过程中采取"最高诚信"或任何类似原则的义务。除非在...
在本协议中任何陈述或保证的实质上,再保险人知悉并同意,即便公司未向其披露任何信息的存在或实质,再保险人仍然会进入本协议,并且再保险人承担存在和实质的任何此类信息的风险。尽管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相反,各方均同意,它们不放弃“最大诚信”义务或与再保险生效后各保单相关的任何类似原则。
21.16 本协议应根据公司所在地的适用法律和法规进行解释、管理和构建,但第九条仲裁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要求其他):
(a) 引用本协议的指的是本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以及附属附件和附属资料,并且“本协议”、“本协议中的”、“本协议中的”、“根据本协议”和其他类似的词语指的是本协议的全部内容,而不是指本协议的任何特定条款、部分或规定;
(b) 所有对于此处所涉及的任何协议、文件、法规或条例的提及,均指协议、文件、法规或条例的修订、重订、修改、补充或替换情况和时间以及任何时间(并且对于法规而言,包括在该法规下制定的任何规定)和对于任何法规、条例或规定的任何部分,包括任何该部分的继任者;
(c) 时间参考是指纽约时间;
(d) 在本服务协议中使用“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或“包括以下内容”的字样时,将被视为后跟“无限制”的字样。
(e) 词语“或者”并非排他性的;
(f)本协议的目录和标题不影响其解释;
(g) 任何性别的参考都包括所有性别;
(h) 当本协议中提及某个部分、附件、文章或日程表时,即指本服务协议中的某个部分或文章,或某个附件或日程表,除非另有说明;
(i) 在本文件中使用单数时,同样包括复数,适用时使用;
(j)无论本协议中出现“美元”或“$$$”符号,均视为指美元,并且本协议下的所有交易均以美元进行; $ 所有板块服务协议中出现“美元”或“”符号,应被解释为指美元,并且本协议下的所有交易应以美元进行;
(k) 公司和再保人共同参与了本服务协议的谈判和起草。如果出现模棱两可、意图或解释问题时,本协议将被解释为双方共同起草,不因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起草者而产生偏袒或不利于任何一方的推定或举证责任。
如果再保险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其义务,则公司有权要求再保险人提交至美国任何州的有管辖权的法院,遵守所有需要法院有管辖权的要求,并遵守该法院的最终决定或任何上诉法院的决定。再保险人指定DIR的专员作为其代理,以接受公司或代表公司提起的任何合法程序的送达。 第21.17条 不影响或取代各方在第20条下仲裁争议的责任。
[随附签名页面]
为证明双方各自授权的官员已执行本协议,并将各自的公司印章附于此上,特此作为首个书写日期和年份的证明。
美国家庭相互保险公司, S.I. /s/ 特洛伊·范·贝克 由:特洛伊·范·贝克 其:企业首席财务官和财务主管 作为该公司。 BOWHEAD INSURANCE COMPANY, INC. /s/ Stephen Sills 由:史蒂芬·锡尔斯 它的:致富金融(临时代码)执行官和总裁 作为再保险商
附表A
业务分类和业务范围; 地区
[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