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32.1
認證
根據18 U.S.C. 第1350條款,
依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所采納的
關於Metallus Inc.(「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第10-Q表格季度報告,以及在此提交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日期(「報告」),本公司的各位簽署官員依據采納了2002年《薩班尼斯 - 豪利法案》第906條的18美國代碼第1350條規定所作出證明,證實:根據該官員的知識,
(1)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 且
(2) 報告中所包含的資訊,盡善盡美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運營情況,其期間是指報告中所表示的日期和時間段。
日期: |
二零二四年八月八日 |
/s/ 邁克爾 ·S· 威廉姆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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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克爾 ·S· 威廉斯 總裁兼行政總裁 (首席執行官) |
日期: |
二零二四年八月八日 |
/s/ 克里斯托弗 ·R· 韋斯特布魯克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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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托弗 ·R· 韋斯特布魯克斯 執行副總裁兼財務總監 (首席財務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