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d820102dex321.htm EX-32.1 EX-32.1

展品32.1

首席执行官认证

根据

美国法典第18条,第1350节,

根据所采用的

2002年萨班尼-豪利法案第906条款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第906条通过的美国法典第18条第1350节规定,本公司Magnachip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下列签署官员:权益代理据该官员所知,现谨此证明: (i) 本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季度报告表格10-Q(以下简称「报告」)依据1934年修订版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规定(适用者而言)充分遵循了报告要求;且 (ii) 报告所载资料在所有实质方面公正地呈现了本公司在报告所示日期和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0-Q 2024年6月30日的季度报告表格10-Q(以下简称「报告」合并于此处完全符合1934年修订版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规定(适用者而言),且

报告内容在所有实质方面公正地呈现了本公司在报告所示日期和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4年8月8日    /s/Young-Joon Kim
  

Young-Joon Kim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上述证明仅根据美国法典第18条第1350节提供,不应视为本公司根据1933年修订版证券法的任何登记声明文件纳入,或根据1934年修订版证券交易法第18条提交。

根据1934年修订版证券交易法第906条要求提供的此书面声明的签署原本已提供给本公司,并将由本公司保管,应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员工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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