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exhibit322-906certificatio.htm EX-32.2 Document


附录32.2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总财务主管的认证

根据18 U.S.C.条款1350对认证进行处理,
依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


就红线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止之季度报告(即本文所载之「报告」),公司之首席财务长暨董事Jonathan Baliff,依据美国《索班尼斯-豪利法案》第906条所采用之18 U.S.C. § 1350条款,谨此据其所知做出证明:

(1)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并且

(2) 报告中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中,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4年8月8日作者:Jonathan Baliff
名字:Jonathan Baliff
职称: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及董事
(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