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
根据《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规定,首席执行官和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员认证书
Provident Bancorp, Inc.(“公司”)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Joseph b. Reilly, 以及公司的执行副总裁兼致富金融(临时代码)(CFO)Kenneth R. Fisher,各自作为公司的高管证实,他们已查阅了截至 季度的10-Q表格的季度报告。2024年6月30日 并且,对于《报告》,他们据悉无误:
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13(a)或15(d)条款的要求; |
2. |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
日期: 2024年8月8日 |
签字:Joseph b. Reil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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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 b. Reil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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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日期: 2024年8月8日 |
签字:Kenneth R. Fish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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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eth R. Fishe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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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副总裁兼致富金融官员 |
根据第906条的规定,本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已提供给公司,将由公司保留并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提出请求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