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exhibit3112024q2.htm EX-31.1 Document

展品31.1
认证
我,蒂莫西·S·克兰恩,保证:
1.我已经审查了信达金融公司在10-Q表格上的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充分、真实反映了本报告中所列举的期间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3.本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会负责建立和维护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并且已经:
4.注册人的另一位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所定义)和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所定义),并且:
第一期于2021年1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设计将谢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通过其他人在编制本报告期间内向我们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第二期于2021年2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在我们的监督下,我们设计了此类内部控制以在外部目的下以符合普遍公认的会计原理的要求,以提供有关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准备的合理保证;
第三期于2021年3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根据评估,我们在本报告中介绍了登记者的信息披露控制与程序的有效性,以及我们的结论是该信息披露控制与程序在本报告覆盖的期间的末尾是有效的。
第四期于2021年4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内发生的任何影响到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系统的重大变化,或者合理可能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系统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5.在我们内部财务报告的最新评估基础上,公司的另一认证官和我已向公司稽核师和董事会董事(或执行同等职能的人)披露了:
第一期于2021年1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存在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种缺陷和弱点有可能对本注册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且
第二期于2021年2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有关本注册人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在试图影响本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诈问题已在本登记人的最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中揭示。
日期:2024年8月8日
/s/ 提摩西·S·克兰
姓名:提摩西·S·克兰
职位:总裁兼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