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报表32.1
根据《刑法》第1350条的规定,特此证明(根据采用的文件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规定
关于issuer direct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第10-Q表格的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首席执行官Brian R. Balbirnie,根据《18 U.S.C.第1350节》,以及《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的采纳,郑重声明:
| 1. | 该报告完全符合经修改后的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以及, |
| 2. |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准确地呈现了公司截至报告中所述日期和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4年8月8日 |
| /s/ Brian R. Balbirn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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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ian R. Balbirn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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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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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项目提供的认证并不会被视为《交易法》第18条(15 U.S.C. 78r)的目的而"提交",也不受该部分责任的影响。 除非小型企业发行人明确将其纳入参考,否则此类认证不会被视为已被引用于《证券法》或《交易法》的任何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