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32.2
根据《刑法》第1350条的规定,特此证明(根据采用的文件
根据第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Issuer Direct Corporation(“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Form 10-Q季度报告,根据今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报告”),我,临时首席财务官Steven Knerr,在我作为公司官员的职责范围内,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18 U.S.C.第1350条款,特此证明:
| 1. | 该报告完全符合经修改后的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以及, |
| 2. |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准确地呈现了公司截至报告中所述日期和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4年8月8日 |
| /s/ 史蒂文·克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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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蒂文·克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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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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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项目提供的认证并不会被视为《交易法》第18条(15 U.S.C. 78r)的目的而"提交",也不受该部分责任的影响。 除非小型企业发行人明确将其纳入参考,否则此类认证不会被视为已被引用于《证券法》或《交易法》的任何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