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4 ex31-2.htm

 

展览 31.2

 

认证

 

我,罗伯特·D·威利,证明:

 

1. 我已审阅了AMMO公司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

 

2.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不包含任何虚假的重要信息或者遗漏的重要信息,以便使这些陈述能够根据本报告所涉及的情况,在本报告所涉及的期间内不会误导;

 

3. 根据我的了解,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本报告所阐述的这些期间内,以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的各个方面公正地呈现了注册公司全部实质情况;

 

4. 登记人的其他认证人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则13a-15(e)和15d-15(e)中定义的)以及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如《交易所法》规则13a-15(f)和15d-15(f)中定义的)为注册人服务,并且有:

 

  第一期于2021年1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 设计将谢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通过其他人在编制本报告期间内向我们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第二期于2021年2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 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设计以依据普遍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可靠地报告财务情况和编制财务报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证;
     
  第三期于2021年3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 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并根据这些评估,就根据本报告涵盖期间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的结论;
     
  第四期于2021年4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本公司第四财季期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内部控制方面的任何变化。

 

5. 我依据我们对于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已向注册公司的审计师和注册公司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当职能的人)披露了:

 

  (a)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存在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种缺陷和弱点有可能对本注册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且
     
  (b) 有关本注册人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在试图影响本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诈问题已在本登记人的最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中揭示。

 

日期:2024 年 8 月 8 日 作者: /s/ 罗伯特 D. 威利
  姓名: 罗伯特 D. 威利
  标题: 首席财务官(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