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24.TXT 2 hca-ex24_txt.htm EX-24.TXT EX-24.txt

適用於證券報告義務的有限授權書

 

特此證明:特此證明,簽署人特此指定並委任Robert A. Waterman,John m. Franck II和Natalie Harrison Cline爲簽署人的合法代理人,具有下文中所述的充分權限和權力,代表簽署人進行以下操作:

 

(1)準備、執行、承認、交付並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表格ID(包括任何修訂或對其進行認證),以獲取EDGAR代碼;

 

(2)準備、執行、確認、交付並提交關於HCA Inc.(以下簡稱"公司"),一家特拉華州公司的證券的3、4和5表格(包括任何修訂),並根據證券交易法1934年和不時修訂的規則和條例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任何國家證券交易所和公司提交,根據需要或適當,這些規則和條例促使的,交易所應交易"交易所法"下的16(a)條。

 

(3) 作爲本人的代表並代表本人,向任何第三方(包括經紀人、僱員福利計劃管理員和受託人)尋求或獲得有關公司證券交易中的信息,本人特此授權該等人向本人提供任何此類信息,並批准和 ratifies 這類信息的發佈;和

 

(4) 根據這些律師代表的自行裁量所必需或希望的任何其他行爲,代表並代表本人執行與前述事項有關的所有行爲。

 

本人承認:

 

(1)此委託書授權但不要求此類律師代表在未經獨立驗證此類信息的情況下根據向此類律師代表提供的信息自行決定;

 

(2)此類律師代表根據本委託書代表本人準備和/或執行的任何文件將以該律師代表的自行決定爲準,幷包含該律師代表認爲必要或希望的信息和披露;

 

(3)無論是公司還是此類律師代表都不承擔以下責任: (i) 對本人遵守證券交易法規定的責任; (ii) 對本人未能遵守這些規定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 (iii) 就證券交易法第16條下的利潤返還而言,本人的任何義務或責任;以及

 

(4)本委託書不免除本人履行根據證券交易法規定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第16條下的報告要求。

 

本人在此完全授權上述律師代表在前述事項中所要求和適當完成的任何行爲,並與本人親自出席並全權代表本人執行或能夠執行所有此類行爲,授權替換和撤銷,特此 ratifying 所有此類律師代表或其代表人,代表本人在這裏,法律上可以或可以做的所有事情和事物,正如本人可能或可以做的一樣,以充分實現所有意圖和目的。

 

本委託書將持續有效,直至由簽署人簽署的書面文件吊銷,並交付給被委託人。

 

特此作證,簽署人已於2008年4月14日執行此授權委託書。

 

/s/塞繆爾·N·哈森

打印姓名:Samuel N. Haz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