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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99.1

公布2024年6月30日依台湾金融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导准则编制的合并基本报表之差异。

事件日期:2024/08/09

内容:

 

1.

事件发生日期:2024/8/9

 

2.

须调整之那一年/那一季之财务报告:2024年第二季

 

3.

适用之会计原则(国内上市证券):

证券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和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实施的国际会计准则34“介期财务报导”(台湾金融会计准则)

 

4.

不一致之事项/金额(国内上市证券):

依台湾金融会计准则,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该公司”)自2024年6月30日结束的三个月和六个月分别报告合并净利润为NT$10,111,205千和NT$19,715,388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之合并净利润为NT$9,819,867千和NT$19,211,286千,以及基本每股盈余分别为NT$1.27和NT$2.48。该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报告合并总资产为NT$536,436,240千,合并总负债为NT$159,143,857千,合并总权益为NT$377,292,383千。

 

5.

适用之会计原则(境外发行证券):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介期财务报导》(IFRSs)

 

6.

不一致之事项/金额(境外发行证券):

依国际财务报导准则,该公司自2024年6月30日结束的三个月和六个月分别报告合并净利润为NT$11,502百万和NT$20,752百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之合并净利润为NT$11,207百万和NT$20,217百万,以及基本每股盈余分别为NT$1.45和NT$2.61。该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报告合并总资产为NT$536,253百万,合并总负债为NT$160,169百万,合并总权益为NT$376,084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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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不一致的原因:

公司采用的台湾会计准则下的合并净利润和IFRSs下的合并净利润主要来自对未拨付盈余所得税的认知时间不同。此外,在公司成立之前,中华电信受到台湾国有企业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的管辖,而这些法律和法规与适用于商业公司的普遍会计准则不同。因此,提供固定线路连接服务和销售储值电话卡的收入是在公司提供服务时或出售卡片时予以认定的。在公司成立后,超过股本的净资产被列入为额外的资本,其中一部分为公司成立日时由连接费和储值卡所产生的未赢得收入。根据IFRSs,提供固定线路连接服务和销售储值电话卡的收入被推迟到服务完成或销售时并随时间进行收入认定,随著服务的持续进行或消耗而认定收入。从额外的资本转移至留存盈余的再分类并未影响总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其中一部分的额外资本包括公司成立前的赢得收入。 实收资本 额外资本中的一部分来自公司成立前从连接费和储值卡所产生的未赢得收入。 实收资本 转移自额外资本转至留存盈余不影响总股东权益。

 

8.

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中华电信的盈余分配和股东权益事项符合台湾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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