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99.1 2 d879610dex991.htm EX-99.1 EX-99.1

附表99.1

公佈2024年6月30日依台灣金融會計準則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制的合併基本報表之差異。

事件日期:2024/08/09

內容:

 

1.

事件發生日期:2024/8/9

 

2.

須調整之那一年/那一季之財務報告:2024年第二季

 

3.

適用之會計原則(國內上市證券):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佈並實施的國際會計準則34“介期財務報導”(台灣金融會計準則)

 

4.

不一致之事項/金額(國內上市證券):

依台灣金融會計準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該公司”)自2024年6月30日結束的三個月和六個月分別報告合併淨利潤為NT$10,111,205千和NT$19,715,388千,歸屬於母公司股東之合併淨利潤為NT$9,819,867千和NT$19,211,286千,以及基本每股盈餘分別為NT$1.27和NT$2.48。該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報告合併總資產為NT$536,436,240千,合併總負債為NT$159,143,857千,合併總權益為NT$377,292,383千。

 

5.

適用之會計原則(境外發行證券):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佈的《介期財務報導》(IFRSs)

 

6.

不一致之事項/金額(境外發行證券):

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該公司自2024年6月30日結束的三個月和六個月分別報告合併淨利潤為NT$11,502百萬和NT$20,752百萬,歸屬於母公司股東之合併淨利潤為NT$11,207百萬和NT$20,217百萬,以及基本每股盈餘分別為NT$1.45和NT$2.61。該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報告合併總資產為NT$536,253百萬,合併總負債為NT$160,169百萬,合併總權益為NT$376,084百萬。

 

1


7.

不一致的原因:

公司採用的台灣會計準則下的合併淨利潤和IFRSs下的合併淨利潤主要來自對未撥付盈餘所得稅的認知時間不同。此外,在公司成立之前,中華電信受到台灣國有企業適用的法律和法規的管轄,而這些法律和法規與適用於商業公司的普遍會計準則不同。因此,提供固定線路連接服務和銷售儲值電話卡的收入是在公司提供服務時或出售卡片時予以認定的。在公司成立後,超過股本的淨資產被列入為額外的資本,其中一部分為公司成立日時由連接費和儲值卡所產生的未贏得收入。根據IFRSs,提供固定線路連接服務和銷售儲值電話卡的收入被推遲到服務完成或銷售時並隨時間進行收入認定,隨著服務的持續進行或消耗而認定收入。從額外的資本轉移至留存盈餘的再分類並未影響總股東權益。 實收資本 其中一部分的額外資本包括公司成立前的贏得收入。 實收資本 額外資本中的一部分來自公司成立前從連接費和儲值卡所產生的未贏得收入。 實收資本 轉移自額外資本轉至留存盈餘不影響總股東權益。

 

8.

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事項:

中華電信的盈餘分配和股東權益事項符合台灣會計準則。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