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ea021066801ex32-2_optimus.htm CERTIFICATION

附件32.2

 

首席财务官认证

根据被采纳的18 U.S.C. 第1350条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采纳,签署人托马斯·麦克尼尔,Optimus Healthcare Services, Inc.(“公司”)的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员,特此证明,根据签署人所知:

 

1.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第二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准确、全面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4年8月9日 托马斯·麦克尼尔  
  Thomas McNeill
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信安金融及会计主管)

 

根据2002年修正后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此认证已提交给SEC,并且除非根据此法案的要求,公司不得被视为已根据1934年修正后的《证券交易法》第18条的规定而申报,或受该条款规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