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ea021066801ex32-2_optimus.htm CERTIFICATION

附件32.2

 

首席財務官認證

根據被採納的18 U.S.C. 第1350條 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根據《18 U.S.C.》第1350條,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採納,簽署人托馬斯·麥克尼爾,Optimus Healthcare Services, Inc.(「公司」)的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員,特此證明,根據簽署人所知:

 

1.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第二季度報告(「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

 

2.報告中包含的信息準確、全面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日期:2024年8月9日 托馬斯·麥克尼爾  
  Thomas McNeill
高級副總裁,首席財務官
  (信安金融及會計主管)

 

根據2002年修正後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此認證已提交給SEC,並且除非根據此法案的要求,公司不得被視爲已根據1934年修正後的《證券交易法》第18條的規定而申報,或受該條款規定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