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uone-20240630xexx312.htm EX-31.2 Document

展览31.2
我,Urban One, Inc.的执行副总裁、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员和首席会计官Peter D. Thompson,证明:
1.我已经审查了Urban One, Inc.的10-Q季报。
2.依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含任何不实之陈述或者遗漏任何必要之事实,以使上述陈述在其作出时不论当时情况如何,对本报告所涵盖之时期而言不具有误导性;
3.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合理地呈现了在此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发行人资金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所有内容;
4.申报人的另一位证明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所定义)和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如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i)所定义)及为申报人:
a)我们在监督下设计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导致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有关申报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向我们知会,特别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
b)我们设计或在监督下导致设计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以提供合理保证,以符合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从而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的准备,以满足外部的需求。
c)评估了申报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对该评估基础上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做出了结论,截至本报告所涵盖的期末。
d)在此报告中披露了登记人在最近的财政季度内(在该报告的情况下为第一季度)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所做的任何更改,该更改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造成实质影响或有合理的可能性会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造成实质影响;
5.根据我们最近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注册申请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向注册申请人的稽核师事务所和董事会的稽核委员会(或履行同等职能的人)披露:
a)所有重大缺陷和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上的实质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对登记商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和
b)任何涉及到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员工的欺诈行为,不论其是否涉及重要事项。
作者:/s/ Peter D. Thompson
彼得·D·汤普森。
执行副总裁,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和财务总监
日期: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