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uone-20240630xexx321.htm EX-32.1 Document

展览32.1
首席执行官认证
根据2002年沙宾法案第906条所采用的18 USC第1350条规定,Urban One公司的下列主管在此证明,根据其知识,以下内容属实:
(一)本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月份所提交的《季度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法》(修订后)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
(ii)报告中所含资讯正确全面地呈现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由://阿尔弗雷德 ·C· 利金斯三世
名称:阿尔弗雷德 ·C· 利金斯三世
标题:总裁兼行政总裁
日期:二零二四年八月九日
依据第906条的规定,此书面声明的签署原本已提供给Urban One, Inc.,并将由Urban One, Inc.保留,并在要求时提供予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