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首席執行官的認證
根據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VAALCO Energy, Inc.(公司)截至 年度第 10-Q 表的季度報告 2024年6月30日 根據此刻《申報》,我,George W.m. Maxwell,公司首席執行官,根據2002年沙班尼-豪利法案第906條規定採用的《美國法典》第1350條,特此聲明:
(1) |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正版的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 |
(2) |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
日期: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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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喬治 W.m. 馬克斯韋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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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 W.m. 馬克斯韋爾,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