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4 exhibit312cfocertification.htm EX-31.2 Document

展览 31.2

认证

我,Evangelos Perros,证明:
1. 我已经审阅了普格亚科技有限公司的10-Q季报;

2.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遗漏未能在制订陈述时必需的重大事实,并且在所涉及期间,根据当时的情况,所作的陈述没有误导性;

3.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 公司的另一位官方核证官和我负责为公司建立和维护信息披露管控和程序(如《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定义的那样)以及财务报告内部管控(如《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f)和15d-15(f)定义的那样)并有以下内容:

(a)我们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些信息披露控制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在报告编制期间通过其他实体向我们公开;
(b)设计或指导下属设计了内部控制过财务报告,以便按照通用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提供有关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

(c)评估了公司的信息披露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并根据该评估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关于该信息披露控制措施有效性的结论,该评估基于覆盖期末的期间,并针对此类评估提出建议;

本报告披露了在年度报告期内发生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变化。

5. 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公司审计师和公司董事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

(a)所有对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会对公司记录、处理、概括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且

(b)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

日期:2024 年 8 月 9 日
来自: /s/ Evangelos Perros
伊万杰洛斯·佩罗斯
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