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32.1
NEUROGENE INC.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Neurogene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第10-Q表格,根据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在本日期关于《报告》的备案,公司首席执行官Rachel McMinn和公司总裁兼首席财务官Christine Mikail特此根据《18 U.S.C.第1350条》以及2002年《萨班斯-欧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规定,据其所知,特此证明: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以及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据此证明特此,签署人于2024年8月9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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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Rachel McMinn | | /s/ 克莉丝汀·米凯尔 |
Rachel McMinn | | 克莉丝汀·米凯 |
首席执行官 | | 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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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证明仅用于附带根据18 U.S.C.第1350条提供的报告,并不被视为与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并不被视为证券法案1933年修正案或1934年修正案下任何 Neurogene Inc.提交的备案资料中强制引用的一部分(无论是在10-Q表格的日期之前还是之后制作的),无论该文件中包含的任何一般性条款。
注意:根据§906要求提供的此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已提供给Neurogene Inc.,将由Neurogene Inc.保留,并根据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