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 4 ex32hti6302024.htm EX-32 Document

附件32

第1350部分证明书
本证书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63条邮寄欺诈规定的第1350条和根据2002年 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制定的规定颁发,除非基于 Sarbanes-Oxley法案第18条修正案的要求,否则不得视为证券交易法1934年修正案第18条的文件。
本人为致富金融(临时代码)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特此证明:
本证书所附的公司10-Q表格在合规性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本季度报告所包含的所有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2024年8月9日
/s/迈克尔·安德森
迈克尔·安德森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s/ Scott m. Lappetito
Scott m. Lappetito
首席财务官、财务主管兼秘书
(首席财务官兼首席会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