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ex_707929.htm EXHIBIT 32.1

基本報表32.1

 

證明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Rush Enterprises, Inc.的本季度報告(“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提交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Q表格,“報告我,公司總裁,首席執行官和董事會主席W.m. Rusty Rush,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節採用的18 U.S.C.第1350節,特此證明:

 

 

1.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以及

 

 

2.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

 

 

通過:

/S/ W.m. 盧斯蒂拉什

 

姓名:

W.m.「Rusty」Rush

 

標題:

總裁、首席執行官和董事會成員

 

 

董事會主席

 

日期:

2024年8月9日

 

 

根據第906條規定,這份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已提供給公司,並將被公司保留,並在有請求時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