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權協議
本註冊權協議(此”協議”)的日期爲2024年8月9日,由特拉華州的一家公司特朗普媒體與科技集團公司共同製作和簽署(”公司”)和 [***] 有限責任公司 WorldConnect IPTV Solutions, LLC(”解決方案”),JedTec, L.C.,一家 [***] 有限責任公司(”JedTec”)(解決方案、JEDTec 和
以及此後根據以下規定成爲本協議當事方的任何個人或實體 第 5.2 節 本協議中,以下簡稱爲”持有者” 統稱爲”持有者”).
演奏會
而,公司,
WorldConnect Technologies, L.C.,一家 [***] 有限責任公司(”WCT”)、Solutions 和 JedTec 已經達成了協議
某些資產收購協議和重組計劃(”資產收購協議”),日期截至 2024 年 7 月 3 日,
根據該協議,在資產收購協議到期後,公司應購買並承擔WcT的幾乎所有資產和某些特定負債,總額爲5,100,000股公司普通股
股票,面值每股0.0001美元(”普通股”)(”交易”);
而,根據資產
收購協議,在交易截止日,公司應向Solutions和JedTec發行2,600,000股公司普通股作爲初始對價(”初始股份”);
而,根據資產
收購協議,在滿足其中規定的某些里程碑條件後,公司應向Solutions和JedTec交付最多2,500,000股公司普通股(”遞延股份” 以及,連同初始股份,”對價股”);
而,根據資產
收購協議,公司已同意根據不時修訂的1933年《證券法》提供某些註冊權(”《證券法》”),涉及向持有人發行或可發行的對價股;
現在, 因此,考慮到此處包含的陳述、契約和協議以及某些其他有益和有價值的報酬,收到和
特此確認其充分性,本協議各方打算受法律約束,特此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1 定義。條款
在此定義 第一條 就本協議的所有目的而言,應具有以下相應的含義:
“不利的
披露” 是指對任何重大非公開信息的公開披露,在與公司首席執行官或首席財務官協商後,根據真誠的判斷,披露此類信息
公司的法律顧問,(i) 必須在任何註冊聲明或招股說明書中提出,以使適用的註冊聲明或招股說明書中不包含任何不真實的重大事實陳述或省略陳述
(ii) 不要求提供必要的實質性事實(就任何招股說明書和任何初步招股說明書而言,從發表這些聲明的情況來看)不具誤導性,(ii)
如果未提交註冊聲明,則應在此時提交,並且(iii)公司出於不公開此類信息的真實商業目的。
“協議”
應具有序言中給出的含義。
“資產
收購協議” 應具有本文獨奏會中給出的含義。
“板”
應指公司董事會。
“佣金”
應指證券交易委員會。
“常見
股票” 應具有本文獨奏會中給出的含義。
“考慮
股票” 應具有本文獨奏會中給出的含義。
“公司”
應具有序言中給出的含義。
“需求
註冊” 應具有中給出的含義 第 2.1.1 小節.
“要求很高
持有人” 應具有中給出的含義 第 2.1.1 小節.
“交易所
法案” 是指1934年《證券交易法》,該法可能會不時修訂。
“已推遲
股票” 應具有本文獨奏會中給出的含義。
“表格
S-1” 應具有中給出的含義 第 2.1.1 小節.
“表格
S-3” 應具有中給出的含義 第 2.3 小節.
“初始
股票” 應具有本文獨奏會中給出的含義。
“持有者”
應具有序言中給出的含義。
“最大
證券數量” 是指在承銷發行中可以在不對擬議的發行價格、時間和分配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出售的最大美元金額或最大股權證券數量
方法,或此類發行的成功概率。
“里程碑
我” 指Truth Social應用程序更新版本的正式上市(在iOS、谷歌/安卓和網絡上),可通過位於內布拉斯加州奧馬哈的1623 Farnam LLC數據中心的Master PoP進行直播。
“錯誤陳述”
應指註冊聲明或招股說明書中要求或註冊聲明或招股說明書中必須陳述的對重大事實的不真實陳述或對在註冊聲明或招股說明書中作出陳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實的遺漏(在
根據它們是在什麼情況下製造的)不具有誤導性。
“允許的
受讓人” 是指直接或間接控制持有人的任何個人或實體。
“Piggyback
註冊” 應具有中給出的含義 第 2.2.1 小節.
“招股說明書”
應指任何註冊聲明中包含的招股說明書,經所有招股說明書補充文件補充,經所有生效後修正案修訂,包括此類招股說明書中以引用方式納入的所有材料
招股說明書。
“可註冊
安全” 是指 (i) 對價股和 (ii) 本公司通過股票分紅或股票分割或分拆或以代價股份爲交換而發行或可發行的任何其他股權證券
與股份組合、資本重組、合併、合併或重組的關係; 提供的, 然而,就任何特定的可登記證券而言,在以下情況下,此類證券將不再是可註冊證券:(a) 有關出售的註冊聲明
此類證券應已根據《證券法》生效,此類證券應根據該註冊聲明出售、轉讓、處置或交換;(b) 此類證券應是
以其他方式轉讓,本公司應交付不帶有限制進一步轉讓圖例的此類證券的新證書,隨後此類證券的公開發行無需註冊
根據《證券法》;(c) 此類證券應停止流通;(d) 根據《證券法》頒佈的第144條(或頒佈的任何後續規則),此類證券無需註冊即可出售
此後由委員會)(但沒有交易量或其他限制或限制);或(e)此類證券已通過公開發行或其他公共證券出售給或通過經紀商、交易商或承銷商出售
交易。 已提供, 更遠的,那任何特定的東西
如果委員會通知公司,在滿足某些條件之前,遞延股份不得包含在任何註冊聲明中,則該遞延股份應暫時停止作爲可註冊證券。
“註冊”
應指通過按照《證券法》以及據此頒佈的適用規章和條例的要求編制和提交註冊聲明或類似文件而進行的註冊,等等
註冊聲明生效。
“註冊
開支” 應指註冊的自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費用:
(A) 所有註冊和申請費(包括必須向金融業申報的費用)
監管局(Inc.)以及當時普通股上市的任何證券交易所;
(B) 遵守證券法或藍天法的費用和開支(包括合理的費用和律師支出)
(適用於與可註冊證券的藍天資格相關的承銷商);
(C) 印刷、信使、電話和送貨費用;以及
(D) 合理的公司律師費用和支出。
“註冊
聲明” 是指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涵蓋可註冊證券的任何註冊聲明,包括此類註冊聲明中包含的招股說明書、修正案(包括
生效後的修正案)和對此類註冊聲明的補充,以及該註冊聲明中的所有證物和以引用方式納入的所有材料。
“正在請求
持有人” 應具有中給出的含義 第 2.1.1 小節.
“證券
法案” 應具有本文獨奏會中給出的含義。
“交易”
應具有本文敘述中給出的含義。
“承銷商”
應指在承銷發行中以本金身份購買任何可註冊證券的證券交易商,而不是作爲該交易商做市活動的一部分購買任何可註冊證券。
“承保
註冊” 或”承銷發行” 是指公司證券所在的註冊
以堅定的承諾承保方式出售給承銷商,以便向公衆分發。
“WCT”
應具有序言中給出的含義。
第二條
登記
2.1 需求註冊.
2.1.1 申請註冊。
在遵守以下規定的前提下 第 2.1.4 小節 和 第 2.4 節
本文規定,在公司完成交易之日當天或之後,每位持有人(”要求很高
持有者”)可以書面要求註冊其全部或部分可註冊證券,該書面要求應描述此類登記中應包含的證券的數量和類型以及預期的註冊內容
其分配方法(例如書面要求,a”需求註冊”)。公司應在五年之內
(5) 在公司收到需求登記的幾天內,以書面形式將此類要求通知所有其他可登記證券持有人,以及此後希望包括全部或部分內容的每位可登記證券持有人
此類持有人在根據活期登記登記的登記中的可登記證券(在該登記中包括該持有人全部或部分可登記證券的每位持有人,a”申請持有人”)應在持有人收到公司的通知後的十(1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公司。在公司收到申請持有人向公司發出的任何此類書面通知後,此類申請持有人有權根據以下規定將其可登記證券納入註冊中
需求登記和公司應,前提是 第 3.4 節 本協議在公司收到後立即十五 (15) 天內生效
在需求登記中,要求登記所有可登記證券,要求登記的持有人和提出要求的持有人根據此類需求登記要求註冊的所有可登記證券。在任何情況下,公司都沒有義務生效
根據本要求進行需求登記的總共超過三(3)份登記 第 2.1.1 小節 就任何或全部而言
可註冊證券; 提供的, 然而,那個
除非當時可能提供的 S-1 表格或任何類似的長式註冊聲明,否則不得將註冊計算在內(”表格 S-1”) 已生效,申請持有人要求以S-1註冊表格代表申請持有人註冊的所有可登記證券
已被出售,依照 第 3.1 節 本協議的。
2.1.2 有效註冊。
儘管有以下規定 第 2.1.1 小節 上述或本協議的任何其他部分,根據需求登記進行的登記
除非且直到 (i) 委員會宣佈根據需求登記向委員會提交的登記聲明生效,否則不得算作登記;(ii)
公司已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所有相關義務; 提供的, 更遠的,如果在該註冊聲明被宣佈生效之後,隨後根據需求登記在登記中發行可登記證券
受到委員會、聯邦或州法院或任何其他政府機構的任何停止令或禁令的干擾,與此類註冊有關的註冊聲明應被視爲未宣佈生效,
除非(a)此類停止令或禁令被取消、撤銷或以其他方式終止,以及(b)此後啓動此類需求登記的要求持有人以多數利益爲由肯定地選擇繼續
此類註冊並相應地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但無論如何不得遲於該選擇的五 (5) 天;以及 提供的, 更遠的,在註冊聲明發布之前,公司沒有義務或被要求提交另一份註冊聲明
先前根據需求登記提交的註冊申請生效或隨後終止。
2.1.3 需求註冊撤回。
根據以下條件的登記,發起需求登記的要求持有人的多數利益或申請持有人(如果有)的多數利益 第 2.1.1 小節 在向公司和承銷商發出書面通知後,應有權以任何或沒有任何理由撤回根據此類需求登記進行的註冊,或
承銷商(如果有)打算在根據以下規定向委員會提交的有關其可註冊證券註冊的註冊聲明生效之前退出此類登記
此類需求登記。
2.2 Piggyback 註冊.
2.2.1 Piggyback 權利。如果,在
在公司完成交易之日或之後的任何時候,公司提議根據《證券法》就股權證券、證券或其他債務的發行提交註冊聲明
可行使或交換爲股權證券,供其自有帳戶或本公司股東帳戶(或由公司和公司股東行使或可兌換成股權證券,包括但不限於,
根據 第 2.1 節 此處),但與任何員工股票期權或其他福利計劃相關的註冊聲明(i)除外,
(ii) 對於僅向公司現有股東的交易所要約或發行證券,(iii) 發行可轉換爲公司股權證券的債務,或 (iv) 對於股息再投資計劃,則
公司應儘快向所有可註冊證券持有人發出有關此類擬議申報的書面通知,但不得少於該註冊聲明的預期提交日期前十(10)天,
通知應 (a) 描述此類發行中包含的證券的金額和類型、預期的分配方法以及此類發行中擬議的管理承銷商(如果有)的名稱,以及 (b)
向所有可登記證券持有人提供註冊出售此類數量的可登記證券的機會。持有人可以在收到此類書面通知後的五 (5) 天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例如
註冊,a”Piggyback 註冊”)。公司應本着誠意促使此類可註冊證券
應包含在此類 Piggyback 註冊中,並應盡最大努力促使擬議承銷商的管理承銷商允許持有人根據本協議申請的可註冊證券
第 2.2.1 小節 將按與公司中包含的任何類似證券相同的條款和條件納入搭便車註冊中
此類登記,並允許根據預期的分配方法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此類可登記證券。所有提議通過以下方式分配其可註冊證券的持有人
根據本協議進行的承保發行 第 2.2.1 小節 應以慣常形式與選定的承銷商簽訂承保協議
用於本公司的此類承銷發行。
2.2.2 減少搭便車註冊。
如果承銷登記(即搭便車登記)中的一個或多個管理承銷商真誠地向公司和參與搭檔註冊的可註冊證券持有人提供建議
以書面形式說明公司希望出售的普通股的美元金額或數量,以及 (i) 根據單獨要求註冊的普通股(如果有)
與下述可註冊證券持有人以外的個人或實體簽訂的書面合同安排,(ii) 申請註冊時所依據的可註冊證券 第 2.2.1 小節 本文以及 (iii) 根據單獨的書面合同附帶申請註冊的普通股(如果有)
公司其他股東的註冊權超過最大證券數量,則:
(a) 如果進行了登記
就公司而言,公司應首先在任何此類登記(A)中納入公司想要出售的普通股或其他股權證券,這些證券可以在不超過證券最大數量的情況下出售;
(B) 其次,如果未達到前述條款 (A) 項下的最大證券數量,則根據以下規定行使註冊可登記證券權利的持有人的可登記證券 第 2.2.1 小節 本文根據每位持有人要求包含在此類 Piggyback 中的可註冊證券數量按比例計算
此類搭便車登記中應包括持有人要求的可註冊證券的註冊和總數,在不超過最大證券數量的情況下可以出售;以及(C)第三,在限度內
根據前述條款(A)和(B),尚未達到證券的最大數量,根據書面合同搭檔註冊權申請註冊的普通股(如果有)
本公司的其他股東,可以在不超過最大證券數量的情況下出售;
(b) 如果註冊依據
應可註冊證券持有人以外的個人或實體的請求,則公司應首先在任何此類登記(A)中納入此類申請人的普通股或其他股權證券(如果有),或
除可註冊證券持有人以外的實體,可以在不超過最大證券數量的情況下出售;(B) 其次,前提是前述規定未達到最大證券數量
第 (A) 條,持有人根據以下規定行使註冊其可註冊證券的權利的持有人的可登記證券 第 2.2.1 小節,
按比例計算每位持有人要求納入此類搭便式註冊的可註冊證券的數量以及持有人要求納入此類註冊的可註冊證券的總數
Piggyback Registration,可以在不超過最大證券數量的情況下出售;(C)第三,在前述條款(A)和(B)未達到最大證券數量的情況下,普通股或
公司希望出售的其他股權證券,可以在不超過最大證券數量的情況下出售;以及(D)第四,前提是前述規定未達到證券的最大數量
第 (A)、(B) 和 (C) 條,根據與這些人的單獨書面合同安排,公司有義務註冊的其他個人或實體帳戶的普通股或其他股權證券,或
實體,可以在不超過最大證券數量的情況下出售。
2.2.3 piggyback 註冊提款。
任何可註冊證券的持有人在向公司及其承銷商(如果有)發出書面通知後,有權以任何或沒有任何理由退出搭便車註冊
打算在向委員會提交的有關此類搭便車註冊的註冊聲明生效之前退出此類搭便車註冊。該公司(無論是出於自身的誠意)
裁定(或根據個人根據單獨的書面合同義務提出撤回請求的結果)可以在任何時候撤回向委員會提交的與搭便車註冊有關的註冊聲明
在該註冊聲明生效之前的時間。
2.2.4 無限制 Piggyback 註冊
權利。爲明確起見,根據以下規定進行的任何註冊 第 2.2 節 本協議不得算作註冊
根據根據以下條件生效的需求登記 第 2.1 節 在這裏。
2.3 在 S-3 表格上註冊。
任何可註冊證券的持有人可以隨時不時地書面要求公司根據《證券法》(或委員會此後頒佈的任何後續規則)第415條進行登記
通過S-3表格或當時可能提供的任何類似簡表註冊聲明轉售其任何或全部可註冊證券(”表格 S-3”); 提供的, 然而,公司沒有義務通過承銷要約提出此類請求。在公司收到一個或多個可註冊持有人的書面請求後的五(5)天內
在表格S-3上註冊的證券,公司應立即向所有其他可註冊證券持有人以及此後的每位可註冊證券持有人發出關於S-3表格擬議註冊的書面通知
希望在S-3表格中納入此類持有人的全部或部分可註冊證券,應在持有人收到公司通知後的十(1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
此後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儘快,但在公司首次收到表格S-3上的此類書面註冊申請後的十二(12)天內,公司應登記該持有人全部或該部分的可註冊資格
此類書面請求中規定的證券,以及該持有人在書面通知中規定的加入該請求的任何其他持有人或持有人的全部或部分可註冊證券,或
持有人; 提供的, 然而,公司不得
有義務根據以下規定進行任何此類登記 第 2.3 節 如果 (i) S-3 表格不適用於此類發行;或 (ii)
可註冊證券的持有人以及有權參與此類登記的公司任何其他股權證券的持有人,提議在以下地址出售可註冊證券和此類其他股權證券(如果有)
向公衆提供的總價格低於1,000萬美元。
2.4 對註冊權的限制。
如果 (i) 在公司對申報之日進行誠信估計的前六十 (60) 天起至公司生效之日後一百二十 (120) 天結束的期限內
啓動了註冊,前提是公司已根據以下規定在收到需求登記之前向持有人發出書面通知 分項
2.1.1 並將繼續本着誠意積極採取一切合理的努力使適用的註冊聲明生效,或者 (ii) 根據董事會的善意判斷,這種註冊將生效
對公司造成嚴重損害,董事會因此得出結論,必須推遲在此時提交此類註冊聲明,然後在每種情況下,公司都應向此類持有人提供證書
由董事會主席簽署,他表示,根據董事會的真誠判斷,在不久的將來提交此類註冊聲明將對公司造成嚴重損害,因此必須
推遲提交此類註冊聲明。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有權將此類申報推遲不超過三十(30)天; 提供的, 然而,公司在任何12個月內不得以這種方式推遲其義務超過一次。
第三條
公司程序
3.1 一般程序。如果在
任何時候公司需要根據以下規定進行可註冊證券的登記 第 2.1 節 要麼 第 2.2 節,公司應盡最大努力進行此類登記,以允許根據預期的計劃出售此類可註冊證券
其分配,並據此公司應儘快:
3.1.1 準備並歸檔
委員會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儘快發佈有關此類可註冊證券的註冊聲明,並盡其合理的最大努力使該註冊聲明生效並在所有可註冊證券之前一直有效
該註冊聲明所涵蓋的證券已被出售;
3.1.2 準備並歸檔
委託任何可註冊證券持有人或任何承銷商要求或按要求對註冊聲明進行修訂和生效後的修訂,以及招股說明書的補充文件
適用於公司使用的註冊表或《證券法》或其下的規章和條例的規則、規章或指令,以使註冊聲明在涵蓋所有可註冊證券之前一直有效
通過該註冊聲明,按照該註冊聲明或招股說明書補充文件中規定的預期分配計劃出售;
3.1.3 在提交註冊之前
聲明或招股說明書或其任何修正案或補充,免費向承銷商(如果有)、此類註冊中包含的每位可註冊證券持有人以及每位此類持有人的法律顧問提供以下文件的副本
擬議提交的註冊聲明、該註冊聲明的每項修正和補充(在每種情況下均包括註冊聲明的所有證物和其中以引用方式納入的文件)、招股說明書中包含的招股說明書
此類註冊聲明(包括每份初步招股說明書),以及此類註冊中包含的承銷商和每位可註冊證券持有人或任何此類持有人的法律顧問等其他文件
要求爲處置此類持有人擁有的可註冊證券提供便利;
3.1.4 在任何公開發行之前
可註冊證券,盡最大努力(i)根據美國此類司法管轄區的證券或 「藍天」 法律將註冊聲明所涵蓋的可註冊證券作爲任何持有人進行註冊或符合資格
此類註冊聲明中包含的可註冊證券(根據其預期的分配計劃)可以要求並(ii)採取必要的行動,使註冊聲明所涵蓋的此類可註冊證券
根據公司的業務和運營,在必要時向其他政府機構註冊或獲得批准,並採取可能必要或可取的任何其他行爲和事情,以使
此類註冊聲明中包含的可註冊證券的持有人,以完成此類司法管轄區內此類可註冊證券的處置; 提供的,
然而,一般而言,不應要求公司具備在任何本來不要求的司法管轄區開展業務的資格
在當時不受一般程序或稅收服務約束的任何此類司法管轄區符合資格或採取任何行動;
3.1.5 使所有這些都可註冊
將在每個證券交易所或自動報價系統上上市的證券,然後在本公司發行的類似證券上市;
3.1.6 提供轉讓代理和
所有此類可註冊證券的註冊服務商不遲於該註冊聲明的生效日期;
3.1.7 將此類情況告知每位賣家
可註冊證券在收到通知或知情後,立即獲悉委員會發布任何暫停該註冊聲明的生效或啓動或威脅的止損令
爲該目的而提起的任何訴訟,並立即盡其合理的最大努力阻止發出任何停止令,或在發出該停止令時要求撤回該命令;
3.1.8 隨時通知持有人
當根據《證券法》要求交付與此類註冊聲明相關的招股說明書時,招股說明書因此而包含在該註冊聲明中的任何事件發生時,
包括錯誤陳述,然後更正中列出的此類錯誤陳述 第 3.4 節 其中;以及
3.1.9 否則,本着誠意,
與註冊人進行合理合作,並根據持有人的合理要求採取與此類註冊相關的慣例行動。
3.2 註冊費用。這個
所有註冊的註冊費用應由公司承擔;但是,爲避免疑問,公司和每位持有人應承擔其顧問的費用,包括法律費用
律師。持有人承認,持有人應承擔與出售可註冊證券有關的所有增量銷售費用,例如承銷商的佣金和折扣、經紀費、承銷商營銷
費用以及代表持有人的任何法律顧問的所有合理費用和開支。
3.3 暫停銷售;負面披露。
收到公司關於註冊聲明或招股說明書包含錯誤陳述的書面通知後,每位持有人應立即停止處置可註冊證券,直到他、她或其收到爲止
更正錯誤陳述的補充或修訂的招股說明書的副本(據了解,公司特此承諾在該通知發佈後儘快準備和提交此類補充或修正案),或
直到公司以書面形式通知他、她或其可以恢復使用招股說明書爲止。如果在任何時候就任何登記提交、初始生效或繼續使用註冊聲明
要求公司進行負面披露,或要求將尚未審計或由於公司以外的原因無法提供給公司的財務報表納入此類註冊聲明
控制權,公司在迅速向持有人發出有關此類行動的書面通知後,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推遲此類註冊聲明的提交或初始生效,或暫停其使用,但無論如何都不能延遲
超過三十 (30) 天,由公司善意確定爲實現該目的所必需的。如果公司行使前一句規定的權利,則持有人同意在收到其權利後立即暫停
上述通知,他們對與任何可註冊證券的出售或要約相關的註冊的招股說明書的使用。公司應立即將任何期限的到期通知持有人
在此期間,它行使了本條規定的權利 第 3.4 節.
3.4 報告義務。如
只要任何持有人擁有可註冊證券,公司在根據《交易法》應是申報公司期間始終承諾按時(或獲得延期)並在適用的範圍內提交(或獲得延期),並在適用的範圍內提交
寬限期)根據《交易法》第13(a)或15(d)條,公司在本協議發佈之日之後必須提交的所有報告,並立即向持有人提供所有此類文件的真實和完整副本。該公司
進一步承諾它將採取任何持有人可能合理要求的進一步行動,但應不時採取必要的行動,使該持有人能夠在不經註冊的情況下出售該持有者持有的普通股
根據《證券法》,在《證券法》(或委員會此後頒佈的任何後續規則)頒佈的第144條規定的豁免範圍內,包括提供任何法律意見。在
根據任何持有人的要求,公司應向該持有人提供正式授權官員的書面證明,證明其是否遵守了這些要求。
第四條
賠償和繳款
4.1 賠償.
4.1.1 公司同意賠償,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每位可註冊證券持有人、其高級職員和董事以及控制該持有人(在《證券法》的定義範圍內)的所有損失、索賠、損害賠償、責任和
由任何註冊聲明、招股說明書或初步招股說明書或其任何修正案或補充文件中包含的任何不真實或涉嫌不真實的重大事實陳述引起的費用(包括律師費)
遺漏或指稱遺漏了必須在其中陳述的或使其中陳述不產生誤導性的重要事實,除非該重要事實是由以書面形式提供給委員會的任何信息造成或包含在這些事實中
該持有人的公司明確規定可在其中使用。公司應向承銷商、其高級管理人員和董事以及每位控制此類承銷商(在《證券法》的定義範圍內)的人提供賠償,補償範圍應與
前文中關於持有人賠償的規定。
4.1.2 與任何
可註冊證券持有人蔘與的註冊聲明,該持有人應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供公司合理要求與任何有關的信息和宣誓書
此類註冊聲明或招股說明書,並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應賠償公司、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代理人以及控制公司的每一個人(在《證券法》的定義範圍內)
由於註冊聲明、招股說明書或初步文件中包含的任何不真實的重大事實陳述而造成的任何損失、索賠、損害賠償、責任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費)
招股說明書或其任何修正案或其補充內容,或對其中要求陳述或在其中作出陳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實的任何遺漏,均不得誤導,但僅限於此類不真實陳述或
該持有人以書面形式明確提供供其使用的任何信息或宣誓書中均包含遺漏; 提供的, 然而,賠償義務應由此類可註冊證券持有人共同承擔,而不是連帶責任,
每位此類可註冊證券持有人應與該持有人根據該註冊聲明出售可註冊證券所獲得的淨收益成比例並僅限於該持有人從出售可註冊證券中獲得的淨收益。可註冊的持有人
證券應向承銷商、其高管、董事和每位控制此類承銷商(在《證券法》的定義範圍內)的人提供賠償,補償範圍與前述條款中規定的相同
對公司的賠償。
4.1.3 任何有資格的人
此處的賠償應 (i) 就賠償方尋求賠償的任何索賠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賠償方(前提是未能及時發出通知不得損害任何人的權利)
(ii) 除非根據該賠償方的合理判斷,該賠償方與賠償方之間存在利益衝突,否則此類賠償未對賠償方造成實質性損害的範圍內
此類索賠可能存在當事方,允許該賠償方由受賠方合理滿意的律師爲此類索賠進行辯護。如果假定了這種辯護,則賠償方不得
對於受賠方未經其同意而作出的任何和解,應承擔任何責任(但不得無理地拒絕這種同意)。無權或選擇不這樣做的賠償方承擔以下辯護
索賠沒有義務爲該賠償方就此類索賠作出賠償的所有當事方支付多名律師(加上當地律師)的費用和開支,除非任何人作出合理的判斷
受賠方在此類索賠中,該受賠方與任何其他此類受賠方之間可能存在利益衝突。未經受賠償方的同意,任何賠償方均不得同意
作出任何判決或達成任何和解,而這種和解在所有方面都無法通過支付款項來解決(賠償方根據此類和解的條款支付了此類款項),或者和解確實如此
不將申訴人或原告向該受賠方免除與此類索賠或訴訟有關的所有責任的無條件條款包括在內。
4.1.4 規定的賠償
無論受賠方或該受賠方的任何高級職員、董事或控制人進行任何調查,本協議均應保持完全的效力和效力,並且應繼續有效
證券的轉讓。公司和參與發行的每位可登記證券持有人還同意根據任何受補償方的合理要求制定向該方捐款的條款
如果公司或該持有人因任何原因無法獲得賠償。
4.1.5 如果提供了賠償
下 第 4.1 節 本協議中賠償方無法提供或不足以使受賠方在任何方面免受損害
此處提及的損失、索賠、損害賠償、責任和費用,則賠償方應繳納受補償方因此而支付或應付的款項,而不是賠償受賠方
損失、索賠、損害賠償、責任和開支的比例應足以反映賠償方和受補償方的相對過失以及任何其他相關的公平考慮。親屬
除其他外,應參照是否有任何有關行動,包括對重大事實、遺漏或被指控的任何不真實或據稱的不真實陳述,確定賠償方和受賠償方的過失
未陳述由該賠償方或受補償方所提供的信息或與其提供的信息有關的重要事實,以及賠償方和受補償方的相對意圖、知情、獲取信息的途徑
以及糾正或防止此類行爲的機會; 提供的, 然而,
任何持有人在此項下的責任 第 4.1.5 小節 應限於該持有人以此類方式獲得的淨收益金額
提議引起此類責任。當事方因上述損失或其他責任而支付或應付的金額應視爲包括在內,但須遵守以下條款中規定的限制 小節 4.1.1, 4.1.2 和 4.1.3 上述爲該方在任何調查或訴訟中合理產生的任何法律或其他費用、收費或開支。雙方同意不會
如果按此繳費,則公正和公平 第 4.1.5 小節 是通過按比例分配或任何其他方法確定的
分配,它沒有考慮到本文中提到的公平考慮 第 4.1.5 小節。沒有人犯有欺詐罪
虛假陳述(根據《證券法》第11(f)條的定義)有權根據此獲得捐款 第 4.1.5 小節
來自任何未犯有此類欺詐性虛假陳述的人。
第五條
雜項
5.1 通告。任何通知或
本協議下的通信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通過以下方式發出:(i) 存入美國郵件,寄給待通知方,郵資已預付並註冊或核證,要求退貨收據,(ii) 送達
個人或通過快遞服務提供交貨證據,或(iii)通過專人遞送、電子郵件、傳真、電報或傳真進行傳送。以以下方式郵寄、交付或傳輸的每份通知或通信
對於郵寄通知,在郵寄通知之日後的第三個工作日內,上述內容應被視爲已充分發出、送達、發送和接收;對於通過快遞服務交付的通知,
親自遞送、電子郵件、傳真、電報或傳真,但須在送達收件人時(連同送貨收據或信使的宣誓書)或收件人拒絕送達之時
演示文稿。本協議下的任何通知或通信(如果發給公司)必須發送至:佛羅里達州薩拉索塔市北卡特爾門路 401 號 200 套房 34232,收件人:Scott Glabe,如果發給任何持有人,則發送至該持有人的地址或
公司賬簿和記錄中列出的聯繫信息。任何一方均可隨時不時通過向本協議其他各方發出書面通知來更改其通知地址,此類地址變更應變爲
在本規定的通知送達三十 (30) 天后生效 第 5.1 節.
5.2 轉讓;無第三方
受益人.
5.2.1 本協議和權利,
公司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或委託公司在本協議下的職責和義務。
5.2.2 任何持有人均不得轉讓或委託
該持有人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或義務,除非該持有人向許可受讓人轉讓可登記證券,但前提是該許可受讓人同意
受本協議中規定的轉讓限制的約束。
5.2.3 本協議和條款
本協議對各方及其繼承人和持有人的允許受讓人(包括許可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並應爲其利益提供保障。
5.2.4 本協議不得授予
非本協議當事方的任何人的任何權利或利益,本協議中明確規定的除外;以及 第 5.2 節 在這裏。
5.2.5 本協議任何一方均未進行任何轉讓
除非公司收到 (i) 中規定的此類轉讓的書面通知,否則該方在本協議下的權利、義務和義務對公司具有約束力或義務 第 5.1 節 本協議以及 (ii) 受讓人以公司合理滿意的形式達成的受本協議條款和規定的約束的書面協議
(可通過本協定的增編或加入書來完成).除本規定以外的任何轉讓或轉讓 部分
5.2 將是無效的。
5.3 對應方。本協議
可以在多個對應文件(包括傳真或PDF對應文件)中籤署,每份對應文件均應視爲原件,所有對應方共同構成同一份文書,但只需要出示其中一份。
5.4 適用法律;地點。
無論本協議任何一方可以在何處執行本協議,但雙方明確同意 (I) 本協議應受佛羅里達州法律的管轄和解釋,適用於
佛羅里達州居民之間的協議完全在佛羅里達州內簽訂和執行,不考慮該司法管轄區的法律衝突條款,以及 (II) 就本協議採取任何行動的地點
應爲佛羅里達州薩拉索塔縣的任何州或聯邦法院。
5.5 修正和修改。
經公司和當時可註冊證券至少多數股權持有人的書面同意,遵守本協議中規定的任何條款、契約和條件
可以免除,也可以修改或修改任何此類條款、契約或條件; 提供的, 然而,儘管有上述規定,但本協議的任何修正案或豁免僅以持有人身份對持有人產生不利影響
以與其他持有人(以此類身份)有重大差異的方式持有公司的股本應徵得受影響持有人的同意。任何持有人或公司與任何人之間均不得進行交易
本協議其他方或持有人或公司未能或延遲行使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均視爲對任何持有人或公司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的放棄。沒有單一或
一方部分行使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應視爲放棄或阻止該方行使本協議項下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
5.6 任期。本協議應
在 (i) 本協議簽署之日十週年或 (ii) (a) 根據註冊聲明出售所有可註冊證券之日(以較早者爲準)終止(但在任何情況下)之前
《證券法》第4(a)(3)條及該法第174條(或委員會此後頒佈的任何後續規則)中提及的適用期限)或(b)允許所有可註冊證券的持有人出售
根據《證券法》第144條(或任何類似條款),無需註冊的可註冊證券,不限制出售證券的數量或銷售方式。的條款 第 3.5 節 此處和 第四條 這裏將存活下來
任何終止。
[簽名頁面如下]
以此爲證,
下列簽署人已促使本協議自上文首次撰寫之日起生效。
|
公司:
|
|
特朗普媒體與科技集團公司,
特拉華州的一家公司
|
|
|
|
作者:
|
/s/ 德文·努內斯
|
|
|
姓名:德文·努內斯
|
|
|
標題:
|
|
|
|
持有者:
|
|
|
|
WorldConnect IPTV 解決方案有限責任公司 一個
[***] 有限責任公司
|
|
|
|
|
作者:
|
/s/ [***]
|
|
|
名稱:[***]
|
|
|
標題:[***]
|
|
|
|
|
JEDTEC,L.L.C. 一個 [***] 有限
責任公司
|
|
|
|
|
作者:
|
/s/ [***]
|
|
|
名稱:[***]
|
|
|
標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