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31.1
认证
我,William Y. Carroll, Jr.,证明:
1. 我已经审阅了SmartFinancial, Inc.(“注册人”)的这份第10-Q表格的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在所涉及期间陈述的内容是真实、准确、不含任何虚假陈述,并且没有撇下重要事实陈述,其陈述在所处原有环境下不会产生误导作用;
3.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现了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以及所述期间的情况;
4.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为注册人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按照交易法规第13a-15(e)和第15d-15(e)条文的规定),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按照交易法规第13a-15(f)和第15d-15(f)条文的规定),并已:
a) 设计了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注册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在准备本报告期间被其他实体内的人通知我们;
b)设计了这些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让他人设计了这些内部控制,以便为符合通用会计准则的外部财务报告提供合理保证和财务报表的准备;
c) 根据这样的评估,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阐述了我们对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涵盖的期间结束日期;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内(对于年度报告,是注册人的第四个财政季度)发生的任何影响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内部控制变化,其对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影响是重大的,或者有合理的可能性;
5. 基于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我们已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注册人董事会(或执行同等职能的人员)的审计委员会披露:
a) 设置或运营内部控制存在显著缺陷或重大弱点,这些缺陷或弱点有合理的可能性会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
b)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要。
日期:2024年8月9日
/s/ William Y. Carroll, Jr.
William Y. Carroll, Jr.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s / Gerald S. Blask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