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示第三十二
执行副总裁兼致富金融(临时代码)主管的认证
依据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第906条所创立的18美国法典§ 1350,Audacy, Inc.(以下简称“公司”)的签署官员特此证明,据该官员所知:
(i) 本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季度报告(Form 10-Q)完全遵守1934年证券交易法(修订版)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
(ii)报告中所包含的资讯,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绩效都公正地呈现了所有实质事项。
日期:2024年8月9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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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s/ Richard J. Schmaeling | |
名字: | Richard J. Schmaeling | |
职称: | 执行副总裁 -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总裁 | |
| (信安金融财务长) | |
本书面声明经签署,遵照第906条的要求提供给Audacy, Inc.,并由Audacy, Inc.保留,并在证券交易所或其职员要求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