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期
行政总裁根据 2002 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 302 条的认证
我,维维克·古普塔,证明:
1. | 我已经在表格上查看了这份报告 10 个月 马斯特科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
2. | 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不包含任何有关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忽略说明 根据该等声明作出的情况,就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作出声明所需的实质事实; |
3. | 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 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呈现注册人截至本报告所载的期间及其所列期间的财务状况、营运结果及现金流; |
4. |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人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 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交易法规则中的定义) 十三时至十五 和 十五时至十五日) 和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根据交易法定义) 规则 十三至十五 (五) 和 十五 (三)-十五 (五)) 适用于注册人,并具有: |
(一) | 设计此类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导致该等披露控制和程序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以确保有关注册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由该实体内的其他人告知我们,特别是在本报告的期间内 正在做好准备; |
(b) | 设计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或造成财务的内部控制 在我们的监管下设计的报告,以提供合理的保证,就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根据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备财务报表作外部目的准备 原则; |
(c) | 评估注册人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文中介绍 根据此评估,就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报告我们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以及 |
(d) | 本报告中披露注册人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方面的任何变更 发生在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如果是年报,注册人的第四会计季度)发生,该季度发生了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会重大影响注册人的内部 控制财务报告;以及 |
5. | 根据我们最近的评估,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人员和我已经披露了 向注册人的核数师和注册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等职能的人)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
(一) | 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作中所有重大缺点和重大弱点 合理可能会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总结及报告财务资讯的能力不利影响的财务报告;以及 |
(b) | 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具有重要作用的雇员的任何欺诈,无论是否重大,无论是否重要 注册人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
马斯科技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 ||||||
日期: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 /S/ 维维克·古普塔 | |||||
维维克·古普塔 | ||||||
行政总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