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5.2
Hogan Lovells US LLP,
390 Madison Avenue 1735 Market Street,23楼 宾夕法尼亚州费城19103 电话:+1 267 675 4600 传真:+1 267 675 4601 网址:www.hoganlovells.com |
2024年8月12日
董事会
Mind Medicine (MindMed) Inc.
One World Trade Center
8500套房
纽约市10007
致上文提到的收件人:
我们正在担任 Mind 的美国法律顾问 Medicine(MindMed)Inc.,一家根据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公司”),位于 与其在 S-3 表格(文件编号 333-280548)上的注册声明有关(”注册 声明”),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法案”),涉及(a)公开发行(i)9,285,511股不含面值的普通股, 该公司的(”股票”) 和 (ii) 用于购买最多1,428,775股普通股的预先注资认股权证 (这个”预先融资认股权证” 以及行使预融资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 这个”预先融资的认股权证” 并且,与股份合起来的是 ”证券”),根据2024年8月9日的承保协议的条款( ”协议”),由公司与 Leerink Partners LLC 和 Evercore Group L.L.C 组成,如 协议中提到的几家承销商的代表(”承销商”),在每种情况下,如 在 2024 年 6 月 28 日的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描述(”注册声明招股说明书”),其中 构成 2024 年 8 月 9 日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经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补充(以及 注册声明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本意见函是根据您的要求提供,以使您能够履行《S-k法规》第601(b)(5)条,17 C.F.R. § 229.601(b)(5)的要求,与注册声明有关。
针对本意见函,我们已检查了一些协议、文件和文书的副本,这些内容是我们认为可以作为表达下文所述的意见的适当基础。在我们对上述文件的检查中,我们假定所有签名的真实性和自然人的法定能力,所有提交给我们的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所有原始文件的真实性,以及所有提交给我们的副本文件(包括pdf文件)与真实原始文件的符合性。至于所有事实问题,我们已依赖所审核文件中进行的陈述和事实声明,并未独立确认所依赖的事实。此意见函是在上述背景下给出的,所有此处所作的声明也是在该背景下做出的。
此意见信仅基于纽约州法律问题(但不包括州以下任何政治行政区域内的任何法规、规则、法令、行政决策或规定)。关于任何其他法规或规定,我们在此不表示任何意见。
1
根据下文所述意见,我们假定在发行预先拟定认股权证之前或当期:(一)公司为英属哥伦比亚省法律下的有效的公司,且应继续存在。(二)协议已由公司获得适当的授权、签署和交付。(三)预先拟定认股权证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我们也假定任何安防-半导体的条款将在此日期后及发行、签订、交付和执行之后确定,并且(a)不需要任何政府机构、机构或官员采取任何行动或进行任何文件,(b)不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公共政策或法规或任何判决、禁令、命令或法令或约束公司的任何协议或其他文件的任何规定。
基于并遵守以上规定,我们认为根据协议,公司执行并交付预先资助认购证明,并按公司董事会议定书所规定的预先资助认购证明所得到的对价,依据协议交付的每一份预先资助认购证明将构成公司的有效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责任,受纽约法律的管辖,假定它构成公司的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责任,在不违反英属哥伦比亚法律的情况下,该责任也可依据所规定的内容对公司生效。
上文中有关债务的有效性和约束力的意见可能会受到破产、无力偿还、重组、接管、暂停支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和救济的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反欺诈性财产转让以及欺诈性、优先性或可撤销性转移的法定和其他法律的影响),以及司法裁量权行使和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公平交易、合理性、理性和实质性的适用(无论证券是否被视为在权益或法律程序中),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特定履约和禁令救济的原则。
本意见书是为在注册声明方面使用而准备的。我们不承担任何在注册声明生效日期之后对上述内容做出更改的义务。
我们特此同意将本意见书作为展示第5.2项陈述,并提交给证券交易所在今天提交的公司8-k表格,并将此公司列为招股通告中“法律事宜”一部分的一部分。我们作出此同意时,并不认为我们是《法案》内所指的“专业人士”之一。
非常真诚地你的,
/s/ Hogan Lovells美国 LLP
HOGAN LOVELLS US L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