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32.1
依據認證
根據採納的《美國法典第18章第1350條》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關於ORIC Pharmaceuticals, Inc.(「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提交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Q表格季度報告(「報告」),我謹在此證明,依據內定在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根據所採納的18 U.S.C. § 1350,該報告所述:
日期:2024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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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s/ Jacob m. Chack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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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ob m. Chacko萬.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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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