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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32.1

依據認證

根據採納的《美國法典第18章第1350條》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關於ORIC Pharmaceuticals, Inc.(「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提交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Q表格季度報告(「報告」),我謹在此證明,依據內定在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根據所採納的18 U.S.C. § 1350,該報告所述:

(1)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 且
(2)
報告中所包含的資訊,在所有重要領域都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成果。

 

日期:2024年8月12日

作者:

/s/ Jacob m. Chacko

Jacob m. Chacko萬.D.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