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附件32.1
首席執行官根據文件證明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採納的18 U.S.C. 第1350節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Power Solutions International, Inc.(「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Q表格季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本人Dino Xykis,作爲公司首席執行官,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規定採用的18 U.S.C. 1350,作出以下認證:
1.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和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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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8月12日 | | 通過: | | Dino Xykis |
| | 姓名: | | Dino Xykis |
| | 標題: | | 首席執行官 |
本證明書根據2002 年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 (Sarbanes-Oxley Act) 第906 條附帶每份報告,並且,除了根據2002年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 (Sarbanes-Oxley Act) 的要求,不可被視爲公司根據1934年修訂版《證券交易法》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 第18 條的目的而提交的文件。
按照第906條的要求,公司已提供了此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並將被公司保留並在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的要求下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