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證明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採納的18 U.S.C. 第1350節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根據1934年修訂版《證券交易法》第13a-14(b)條的規定和美國法典第63章第1350節(18 U.S.C. § 1350)的規定,Acrivon Therapeutics,Inc.(「公司」)首席執行官Peter Blume-Jensen特此證明,據他所知:
日期:2024年8月13日
鑑於上述事實於2024年8月13日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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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
/s/ Peter Blume-Jens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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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Blume-Jensen博士,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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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執行官和總裁。 |
*本認證與相關的10-Q表格一起提供,不被視爲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併不會被納入Acrivon Therapeutics,Inc.在證券法1933年修訂版或證券交易法1934年修訂版下的任何申報(不管是在10-Q表格日期之前還是之後)中,不管該申報中包含任何通用納入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