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認證
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3a-14(b)條和《美國法典》第63章第18條第1350條規定,XOMA Royalty Corporation(以下簡稱「公司」)的首席執行官Owen Hughes和公司的高級副總裁、財務和首席財務官Thomas Burns在此證明,盡其所知,公司的年度報告已全面符合《證券交易法》第13(a)條或第15(d)條規定。
1. | 本證明附屬於公司二零兩四年六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六個月的第10-Q表格,該表格的展示要求已符合《證券交易法》第13(a)條或第15(d)條規定。 |
2. | 展示於第32.1附件的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準確反映了公司財務狀況和業績。 |
簽署人在此作證,以上內容真實無誤,並於2024年8月13日簽字。th證明書於2024年8月13日完成。
/s/歐文·休斯 |
Owen Hughes |
首席執行官(首席行政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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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托馬斯·伯恩斯 |
托馬斯·伯恩斯 |
高級副總裁,財務和信安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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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此證明書隨附的10-Q表格不得作爲XOMA Corporation在《證券法》或《證券交易法》下的任何申報文件的一部分,不論該申報文件是在10-Q表格的日期之前還是之後制定的,也不管其內含的普通合併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