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10.1
烏龍製藥有限公司。
2019引誘計畫
董事會通過:2019年5月21日
董事會通過的修訂案:2021年12月13日
董事會通過修正案日期:2024年6月14日。
1. 一般性。
(a) 合格的獎勵接受者。 本計劃授予獎勵的唯一人選是符合納斯達克市場規則5635(c)(4)或5635(c)(3)的引誘性獎勵標準(如適用)和納斯達克IM 5635-1相關指導的個人。以前擔任員工或董事的人不符合此計劃的獲獎資格,除非經過非就業期間。符合此計劃獲得獎勵的人在本計劃中被稱為「合格員工」。這些獎勵必須獲得公司「獨立董事」(該詞的定義如納斯達克市場規則5605(a)(2)所述)的大多數同意或公司的薪酬委員會(該委員會僅由「獨立董事」(即不是公司職工或家庭成員)組成,以遵守納斯達克市場規則5635(c)(4)的「引誘性獎勵」的股東核准要求豁免的規定。納斯達克市場規則5635(c)(4)和納斯達克IM 5635-1(以及此後生效的類似規則或指導)在本計劃中被稱為「引誘獎勵規則」。以色列子計劃已在本計劃下建立,以為在以色列的參與者提供額外的條款。 真正的 符合條件的員工。公司的「獨立董事」(該詞的定義如納斯達克市場規則5605(a)(2)所述)。獨立薪酬委員會)引誘獎勵規則。本計劃已建立以色列子計劃,以為在以色列的參與者提供額外的條款。
(b) 可用獎勵。 本計劃提供以下類型的期權(i)非法定存股期權,(ii)限制性股票單位獎勵和(iii)其他股票獎勵。
(c) 目的。 透過授予獎勵,此計劃旨在提供:(i)對於某些人員來說,作為進入符合納斯達克市場規則5635(c)(4)標準下公司就業的誘因;(ii)對於此類人員在公司和任何聯屬公司的成功中盡最大努力的獎勵;(iii)透過授予獎勵,使合格員工有機會從普通股價值升值中獲益。
2. 行政。
(a) 由董事會負責行政管理。 董事會將管理本計劃;但在限制和招聘獎勵規則的其他限制下,授予獲獎者只能通過(i)公司獨立董事的多數或(ii)獨立報酬委員會。董事會可以將本計劃的部分管理權授予委員會,如第2(c)條所規定。
(b) 董事會的權力。 董事會將擁有權力,遵循和限制於計劃書和引誘獎勵規則的明確條款:
(一)判斷:(A) 誰會獲得獎勵; (B) 何時和如何授予每個獎勵; (C) 授予什麼類型的獎勵; (D) 每個獎勵的條款(不必相同),包括何時允許某人行使或以其他方式獲得現金或普通股票; (E) 普通股票獎勵的股份數或現金價值以及 (F) 獎勵適用的市價,但是,獎勵只能由( i) 公司的大多數獨立董事或(ii)獨立報酬委員會授予。
(ii)為著解釋和解讀根據該計劃所授予的獎勵,以及建立、修改和撤銷管理該計劃和獎勵的規則和規定。董事會在行使這些權力時,可以針對計劃或任何獎項協議中的任何缺陷、遺漏或不一致情況,按照其認為需要或有利的方式和程度進行修正,以使該計劃或獎項得到充分實施。
(三)解決所有有關該計劃及其下所授予的獎勵的爭端。
(iv)全面或部分加速授獎可以行使或授予(或發行現金或普通股)的時間。
(v)可以隨時暫停或終止該計劃。除非計劃或獎勵協議中另有規定,否則在未得到參與者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暫停或終止該計劃將不會實質損害參與者當時未解決的獎勵權利。
(vi)為了遵守法律法規的限制,董事會有權修改本計劃的任何條款並認為有必要或建議,包括但不限於通過採用與《稅收法典》第409A 條有關的非合格透支抵押計劃修訂和/或將計劃或授予的獎勵帶入遵守法令的范圍內。如果適用法律或上市要求(考慮到公司對這些要求的可允許和有效的選擇退出),並且除了與股本調整有關的第9(a)條之外,公司將尋求股東批准計劃的任何修訂。除非通過本計劃修訂之前授予的任何獎勵的權利在(1)公司要求有利涉及的參與者,並且(2)這樣的參與者以書面形式同意的情況下,否則不會受到本計劃的任何修改的損害。
(七)提交任何修訂計劃並獲股東批准,包括但不限於計劃的修訂旨在滿足交易所法案第160億3條或任何後繼規則的要求。
(viii)批准《計劃》下使用的獎勵協議形式並修訂一份或多份未履行獎勵的條款。除《計劃》或獎勵協議中另有規定外,未經受影響參與者書面同意,不得實質削弱其未履行獎勵的權利。需要明確的是,除適用法律禁止外,董事會可在未受影響的參與者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必要時修訂獎勵的條款(A)以澄清免除的方式,或是使獎勵符合《稅法》409A條款,或(B)遵守其他適用法律或上市要求。
(ix)一般來說,董事會認為有必要或適當來推動公司利益而執行這樣的權力和行為,並且不與計劃或獎勵條款衝突。
(x)採取必要或恰當的程序和細分計劃,使外籍人士或在美國以外就業的人士能夠參與該計劃。
(c) 委派給委員會。 董事會可能將計劃的部分或全部管理委派給委員會。如計劃的管理被委派給委員會,委員會將在計劃的管理方面擁有董事會曾經擁有的權力,這些權力已經被委派給委員會,包括權力將委員會被授權行使的任何行政權力再次委派給委員會的子委員會(在本計劃中提及的有關董事會的任何引用將隨後是指委員會或適用的小組)。任何行政權力的委派都將在董事會或委員會(適用時)不違反計劃規定的議決中得到體現。董事會可以保留與委員會同時管理計劃的權力,並可以在任何時候重新授權給董事會之前委派的某些或全部權力。
(d) 董事會決定的影響。’所有板塊決定、財報解讀以及構成均經董事會善意制定,不會被任何人審查,並對所有人具有最終、約束力和決定性。 所有板塊作出的所有決策、財報解讀及構成若為善意制定,則無需任何人進行審核且其結論將對所有人具有最終、約束力和決定性。
(e) 重新定價; 取消並重新授予獎勵。 董事會或任何委員會均無權力:(i)降低任何未行使、購買或執行價格,或(ii)以現金或本計劃其他獎勵作為交換取消任何擁有行使價格或執行價格大於普通股當前公允市值的未行使期權,除非公司的股東在該事件前十二(12)個月內已批准這樣的行動。
3. 計畫適用的股份。
(a) 分享儲備。 根據第9(a)條有關股本調整的規定,自生效日期後可根據獎勵發行的普通股股數總計不得超過1,800,000股。根據本計劃的條款,可在與併購有關的情況下發行股票,如納斯達克市場規則5635(c)(3)、紐交所上市公司手冊第303A.08節、美交所公司指南第711條或其他適用規則所允許,且此項發行不會減少計劃可供發行的股票數量。
(b) 股票歸還到股份儲備庫。 如果一項獎勵或其任何部分(i)到期或以其他方式終止,且其所涵蓋的所有股份均未發出,或者(ii)以現金清算(參與者收到現金而非股票),則此項到期、終止或清算將不會減少(或補償)根據該計畫可供發行的普通股數,並且與該獎勵(或其部分)相關的普通股份將再次成為根據該計畫可供發行的普通股。如果因未滿足賦予參與者股份的附帶條件或條件而導致發行給該獎勵的任何普通股份被公司沒收或收回,那麼被沒收或收回的股份將歸還並再次成為根據該計畫可供發行的普通股。因獎勵稅預扣義務滿足或作為獎勵行使或購買價格的報酬而被公司收購的任何股份將再次成為根據該計畫可供發行的普通股。即缺乏透明度的數據如果因未滿足賦予參與者股份的附帶條件或條件而導致發行給該獎勵的任何普通股份被公司沒收或收回,那麼被沒收或收回的股份將歸還並再次成為根據該計畫可供發行的普通股。如果任何根據獎勵發行的普通股被公司收回或回收,因為未能滿足使這些股份獲得授予的條件或附帶條件,那麼被沒收或回購的股份將回歸並再次成為根據該計畫可供發行的普通股。任何由公司回購作為獎勵稅扣除義務滿足或作為獎勵行使或購買價格的回購的股份將再次成為根據該計畫可供發行的普通股。
(c) 股票來源。 根據該計劃,可發行的股票將是已授權但未發行或被公司回購的普通股股份,包括公司在公開市場或其他方式回購的股份。
4. 符合資格。
(a) 獎勵的資格。 只有符合計劃1(a)所述的符合員工身份的人才能獲得獎勵。當獎勵對個人進入公司或在意味著股票市場規則5635(c)(4)的“納斯達克市場規則”下的子公司就職具有誘因作用時,或者根據納斯達克市場規則5635(c)的規定允許時,才能授予獎勵。 但是除非(i)此類獎勵的基礎股票被視為《稅收法典》第409A條中的“服務接受方股票”(例如,因為該獎勵是根據企業交易(如分拆交易)而授予的),或者(ii)該公司在與其法律顧問協商後確定此類獎勵否則豁免或符合《稅收法典》第409A條的分配要求,否則不能授予僅向公司“母公司”提供連續服務的符合員工。按照《證券法》405條的定義。
(b) 批准要求。 所有獎勵必須由公司獨立董事的大多數或獨立薪酬委員會授予。
5. 期權相關規定。
所有期權均採用董事會認為適當的形式,且包含條款和條件。 所有期權均為非統計股票期權。獨立期權的規定不需完全相同; 然而,本協議不限制受限制方從招聘或聘用該公司或購買者在至少六個月前終止雇傭的任何此類員工;且每份獎勵協議均符合以下規定的內容(透過在適用的獎勵協議中通過引用此處的規定或其他方式加以內嵌):
(a) 術語。 在授予日期起10年後或獎勵協議所規定的較短期限屆滿後,任何期權均不得行使。
(b) 行使價格。 每個選擇權的行使價格不得低於該選擇權所對應的普通股的公平市場價值的100%,該公平市場價值為授予該選擇權的日期當日的普通股。儘管如前所述,如果某個選擇權是根據合併交易或替代另一個選項而授予的,且符合《409A條款》的規定,則可將其行使價格設定為低於該選擇權所對應的普通股的公平市場價值的100%。
(c) 期權的購買價格。 依據適用法律和董事會唯一決定的範圍內,普通股權行使時的購買價格可能會以以下付款方式的任意組合支付。董事會將有權授予不允許全部以下付款方式(或限制使用某些方法的能力)的期權,並授予需要獲得公司同意使用特定付款方式的期權。付款方法如下:
(一)支付方式可為現金、支票、銀行匯票或由公司收款的匯票;
(ii)根據聯邦儲備委員會所制定的《Regulation t》下的計劃,該計劃在發行選擇權的股票之前,導致公司收到現金(或支票)或獲得將行使價格的總累計金額從銷售收益支付給公司的不可撤銷指示;
(三)透過交付普通股股份(透過實際遞送或謄本)予公司;
(iv)透過一項“淨行使”協議,公司將按照最大股份整數減少可行使股份的數量,且其公平市價不超過行使價值; 然而,本協議不限制受限制方從招聘或聘用該公司或購買者在至少六個月前終止雇傭的任何此類員工;且若公司接受參與者的現金或其他付款,以支付剩餘的行使價格並未滿足減少發行的整份股份部分。普通股不再是選擇權的對象,而且當(A)經淨行使計算可行使股份被減少用以支付行使價值時,(B)股份因行使而被分配給參與者,以及(C)股份被保留滿足扣繳稅款義務時,就無法再行使。
(v)在其他可以被董事會接受並在適用的獎勵協議中指定的任何其他法律考慮形式。
(d) 期權的可轉讓性。 董事會可能會以其自行決定的方式對期權的轉讓性加以限制。在沒有董事會對此作出相反判斷的情況下,以下是期權轉讓的限制規定:
(一) 轉讓限制。 選擇權除遺囑或根據繼承和分配法規(或根據下面的第(ii)和第(iii)項所述)外,不得轉讓,只有參與者在其有生之年才能行使該權利。董事會可以允許以不違反相關稅務和證券法律的方式轉讓選項。除另有明文規定外,選擇權不得轉讓以換取償付。
(ii) 家事法令訂單。 經董事會或授權人員批准,選項可根據國內關係訂單或正式婚姻和解協議或其他離婚或分居工具的條款轉讓。
(三) 受益人指定。 在董事會或經授權的官員批准後,參與者可以通過提交公司(或指定的經紀人)批准的形式的書面通知指定第三方,在參與者死亡後,第三方將有資格行使選擇權並收到由此行使所產生的普通股或其他報酬。如果沒有這樣的指定,參與者的遺產執行人或行政管理人將有權行使選擇權並收到由此行使所產生的普通股或其他報酬。然而,公司可以在任何時候禁止指定受益人,包括因公司認為該指定與適用法律的條款不一致而作出的任何結論。
(e) 一般授權限制。 期權所涉及的普通股份總數可以分期分批地授予和行使,這些授權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期權可能受到其他條款和條件的限制,例如可以或不能行使的時間(這可能基於履行績效目標或其他準則)在董事會認為適當的時候。各項期權的授予條款可能有所不同。本節的規定受到任何關於期權最少股數行使的期權條款的限制。
(f) 終止連續服務。 除非在適用的獎勵協議或參與者與公司之間的其他協議中另有規定,如果參與者的連續服務終止(不屬於因緣和其他參與者死亡或殘疾),參與者可以在期限內行使其選擇權(在連續服務終止之日,參與者有權行使適用的獎勵)在(i)參與者連續服務終止之後三個月的日期;和(ii)獎勵協議所規定的期權的到期日之前。如果連續服務終止後,參與者未在適用時間範圍內行使其選擇權,則該選擇權將終止。
(g) 延長終止日期。 如果參與者的連續服務終止後行使期權(除了因為原因以外,也不是因為參與者死亡或殘疾),僅因發行普通股違反《證券法》註冊要求而被禁止,在期權到期日之前的較早時間將終止,即(i)在參與者的連續服務終止之後,總期限不超過三個月(不需要連續),在此期間行使期權不會違反註冊要求,和(ii)按照相關授獎協議所規定的期權期限到期。此外,除非參與者的獎勵協議另有規定,如果在參與者的連續服務終止之後行使期權所獲得的任何普通股的出售將違反公司的內幕交易政策,則期權將在較早的時間終止,即(i)在參與者的連續服務終止之後的幾個月期限內(不需要連續),等同於適用的終止後行使期之期限,在此期間出售行使期權所獲得的普通股不會違反公司的內幕交易政策;或(ii)按照相關授獎協議所規定的期權期限到期。
(h) 參加者的殘疾 除適用的獎勵協議或與參加者和公司之間的其他協議另有規定外,如果參加者的連續服務因其殘疾而終止,參加者可以行使其選擇權(只限於其連續服務終止日時可以行使該選擇權的範圍內),但只限於在以下期限之內行使:(i)該連續服務終止之後的12個月日期;或(ii)按照獎勵協議設定的選擇權期限屆滿之前。如果參加者在適用期限內未行使其選擇權,該選擇權(如適用)將被終止。
(一) 參與者死亡。 除非在適用的獎勵協議或參與者與公司之間的其他協議中另有規定,否則如果(i)參與者的持續服務因參與者的死亡而終止,或(ii)參與者在持續服務終止後的行使期限(如有)到期日為以外的原因而死亡,則期權可以由參與者的遺產、獲得行使期權的遺產或繼承權的人,或者在參與者死亡時指定行使期權的人行使,但僅在以下期限內行使:(i)死亡後18個月之內的日期和(ii)在獎勵協議中設定的期權期限到期之前。如果在參與者死亡後,期權沒有在適用的時間框架內行使,期權將終止。
,行使權利的持有人有權收到其他普通股以外的資本股 因原因終止。 除了在參與者的獎勵協議中明確提供其他條款外,如果由於原因而終止參與者的連續服務,則選擇權將於首次發生終止原因事件的日期終止,並禁止從終止原因事件發生日期(或如法律所要求,連續服務終止日期)開始操縱選擇權。
,行使權利的持有人有權收到其他普通股以外的資本股 非豁免性員工。 如果給非豁免《1938年公平勞工標準法》的員工授予期權,則該期權在授予日期後至少六個月內不得首次行使任何普通股(盡管獎勵可能在該日期之前兌現)。根據《勞工經濟機會法》的規定,(i)如果這些非豁免員工死亡或遭受傷殘,(ii)在企業交易中,這些期權未被承擔、繼續或替換,(iii)在出現控制權轉讓時,或(iv)在參與者退休時(如在參與者的獎勵協議中或與公司之間的其他協議中可能定義的那樣,如果沒有這樣的定義,則根據公司當時的就業政策和指南),任何期權的兌現部分可能早於授予日期的六個月。上述規定旨在使非豁免員工在行使或兌現期權時獲得的任何收入豁免他/她的正常工資。為便于遵守《勞工經濟機會法》有關任何津貼的規定,以確保非豁免員工在行使、兌現或發行任何其他獎勵股票時獲得的任何收入豁免員工的正常工資,本條款所規定的內容將適用於所有獎励,並已納入相關獎项協議中。
6. 贈與項目的條款,除期權外的其他獎勵。
(a) 限制性股票單位認股權。 每份限制性股票單位授予協議將規定適當的形式和條款,由董事會決定。限制性股票單位授予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可能隨時更改,而各個單獨的限制性股票單位授予協議的條款和條件不必相同。每份限制性股票單位授予協議將符合(通過將本協議的條款通過參考或其他方式納入協議)以下每個條款的內容:
(一) 考慮。 在授予限制性股票單位獎勵時,董事會將判斷每個受限制股票單位獎勵的普通股貨期交付前參與者應支付的對價,如果有的話。對於每個受限制股票單位獎勵的普通股,參與者應支付的對價(如有)可以以任何合法形式支付,該形式對於董事會而言是可以接受的,並且在適用法律下是允許的。
(ii) 歸屬。 在頒發受限制股票單位獎勵時,董事會可能會根據其自行決定的意見對受限制股票單位獎勵的歸屬施加限制或條件。
(三) 支付。 限制性股票單位獎勵可以以普通股、現金等方式或其組合方式,或由董事會確定並包含在限制性股票單位獎勵協議中的其他形式進行結算。
(iv) 額外限制。 在授予限制股票單位獎勵時,董事會可根據其認為適當的情況,對限制股票單位獎勵涉及的普通股份(或其現金等值物)進行延遲交付的限制或條件,直至限制股票單位獎勵的兌現時機。
(v) 參與者終止。’的持續服務。 除非相關的限制性股票獎勵協議另有規定,未獲得授權的限制性股票獎勵部分將在參與者終止持續服務時被沒收。
(b) 其他股票獎賞。 基於普通股的整體或部分價值定價的其他形式的獎勵,包括其增值部分,可以單獨或作為第5條和本第6條授予的獎勵之外授予。在計劃的規定下,董事會將具有唯一和完全的權限,以判斷頒發其他股票獎勵的人選以及其他股票獎勵的頒發時間,普通股的數量(或現金等值物),以及其他所有條款和條件。
7. 公司契約。
(a) 股份供應。 公司將始終提供合理所需的普通股份以滿足當時未支付的獎勵。
(b) 證券法合規。 公司將尋求從管轄計劃的各個監管委員會或機構獲得所需的權限,以授予股票獎勵並在股票獎勵行使時發行和出售普通股; 然而,本協議不限制受限制方從招聘或聘用該公司或購買者在至少六個月前終止雇傭的任何此類員工;且此承諾不需要公司在《證券法》下登記計劃、任何股票獎勵或根據任何此類股票獎勵發行或可發行的任何普通股。 如果在合理的努力和合理的成本之後,公司無法從任何此類監管委員會或機構獲得公司律師認為對計劃下合法發行和出售普通股所必需的權限,除非獲得此權限,公司將不承擔未發行和出售普通股的任何責任。如果授予或發行違反任何適用的證券法規的獎勵,參與者將無法獲得該獎勵的授予或隨後的現金或普通股發行。
(c) 無義務通知或最小化稅收。 公司對任何受託人均沒有義務通知其行使該股票獎勵的時間或方式。此外,公司對該持有人沒有義務警告或以其他方式通知其獎勵即將到期或可能無法行使的期間。公司對獎勵的持有人沒有最小化稅收後果的義務。
8. 雜項。
(a) 沽出普通股的收益用途。 根據獎勵計劃所沽出的普通股收益將組成公司所有基金类型。
(b) 公司行動構成授予獎勵。 公司向任何參與者授予獎項的公司行為,將視為在此類公司行為之日已完成,除非董事會另有決定,而不論證券、證書或信函的獎項證明的通訊或實際接受或接受時間的參與者.e。 如果構成授予的公司行為的公司記錄(例如,董事會同意書、決議或會議記錄)記錄的術語(例如,行使價格、分級時間表或股份數)與獎勵協議中的術語不一致,是因為在獎勵協議的定稿中出現了文書錯誤,那麼公司記錄將控制,而參與者將沒有法律約束力的權利獲得獎勵協議中的不正確術語。
(c) 股東權利。 除非且直到:(i)參與者滿足了所有根據其條款行使或發行獎勵股權的要求;且(ii)將該獎勵股權所代表的普通股發行記錄記入公司的帳簿和記錄之前,參與者不得被視為持有此類普通股的持有人,或擁有任何持有人權利。
(d) 沒有就業或其他服務權利。 計劃、任何授予協議或其他相關文件並不授予參與者在任職於公司或附屬公司時繼續任職的權利,也不會影響公司或附屬公司終止員工、顧問或董事的服務,無論是否有通知和原因,以及公司的章程和相關法律規定。
(e) 時間承諾的變更。 如果參與者在公司及其聯屬公司為其提供服務的常規時間承諾有所減少(例如,但不僅限於,如果參與者是公司的員工,並且員工從全職員工變為兼職員工或休假時間延長),在向參與者授予任何獎勵之後,董事會有權自行決定(x)相應減少任何在此種時間承諾變更日期之後應該獲得授予份數或現金金額的獎勵部分,以及(y)代替或與此類減少的組合,延長適用於該獎勵的累積或支付時間表。在任何此類減少的情況下,參與者將沒有任何權利於其減少的獎勵部分。
(f) 投資保證。 作為行使或取得任何獎勵的普通股股票的條件,公司可能要求參與者:(i)給出令公司滿意的書面保證,關於參與者在財務和商業事務上的知識和經驗和/或僱用一個對公司合理滿意的買方代表,這個買方代表在財務和商業事務上博學多識,他或她能夠獨自或與買方代表共同評估行使該獎勵的優缺點和風險;和(ii)給公司出具令公司滿意的書面保證,聲明參與者根據獎勵所授予的條件取得普通股股票為參與者自己的賬戶,並且沒有任何現在出售或以其它方式分配普通股股票的意圖。如果符合以下情況,上述要求以及根據此類要求給出的任何保證將無效:(A)在根據《證券法》下當時正在有效的注冊聲明書下行使或取得普通股股票;或 (B)對於任何具體的要求,在公司的律師根據當時適用的證券法的情況下作出決定,該要求不需要在該情況下滿足。公司可以在得到公司的律師的建議時,在計劃下發出的股票證書上放置公司認為必要或適當的說明,以遵守適用的證券法,包括但不限於限制普通股股票轉讓的說明。
(g) 扣繳義務。 除非在授獎協議的條款禁止,否則公司可以自行決定以以下方式或結合以下方式之一滿足與獎勵有關的任何聯邦、州或地方稅款預扣義務:(i) 規定參與者提供現金支付;(ii) 從發行或否則可發行的普通股中扣除普通股,以符合與授獎有關的任何聯邦、州或地方稅款預扣義務;(iii) 從以現金結算的獎勵中預扣現金;(iv) 從應支付予參與者或其他方支付的任何金額中預扣支付;或(v) 根據獎勵協議中可能訂明的其他方式。 但是, 不扣除超過法律所需的最低稅款金額(或為避免將獎勵分類為財務會計目的的負債目的而必要的較少金額的情況下)的股份,即不扣除超過最低稅款所需金額的普通股;(iii) 從以現金結算的獎勵中預扣現金;(iv) 從應支付予參與者或其他方支付的任何金額中預扣支付;或(v) 根據獎勵協議中可能訂明的其他方式。
(h) 電子交付。 本協議或文件所指的“書面”協議或文件將包括任何以電子形式交付的協議或文件,在www.sec.gov(或其任何後繼網站)公開提交的協議或文件或在公司的內部網(或公司控制的其他共享電子媒介)上公佈的協議或文件,參與者可進入該等內部網(或其他共享電子媒介)。
(一) 推遲。 在適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對於任何獎勵的全部或部分行使、賦予或結算可以延期交付普通股或支付現金,並可以建立計劃和程序,以讓參與者進行延期選擇。參與者的延期將根據《稅收法典》第409A條款進行。與《稅收法典》第409A條款相符,董事會可以在參與者仍為員工或為公司提供服務時進行分配。董事會有權進行獎勵的延期,並確定參與者何時以及以什麼年度百分比可以在參與者的連續服務終止後收到支付,包括一次性付款,在符合計劃條款及適用法律的情況下實施其他一致的條款和條件。
,行使權利的持有人有權收到其他普通股以外的資本股 遵守第409A條款。 除非授予協議另有明文規定,計劃和獎勵協議將盡最大努力以使本計劃及所授予之獎勵豁免於《稅法》第409A條款,並在未豁免情況下遵守該條款。若董事會確定任何授予的獎勵並非擺脫《稅法》第409A條款且因此可能受到該條款管轄,則證明該獎勵的獎勵協議將納入必要條款以避免第409A條款(a)(1)所規定的後果,而在獎勵協議中未明示條款所需的遵循條款,均已透過參照納入該獎勵協議。儘管本計劃中的任何規定相反(且除非獎勵協議明確規定不同),如果普通股可公開交易,而持有根據《稅法》第409A條款被視為“延期薪酬”的獎勵的參加者是第409A條款的“特定員工”,則不會發放或支付任何因“服務分離”而應支付之金額,除非該發放或支付能夠以符合《稅法》第409A條款的方式進行,並應該延遲的金額將於上述六(6)個月期限到期後一天支付一次,其餘部分將在原定時間表後支付。
,行使權利的持有人有權收到其他普通股以外的資本股 收回/追收。 所有板塊授予的獎勵將受到購回政策的約束,該政策是公司根據任何國家證券交易所或協會的上市標準所要採用的,或根據《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或其他適用法律的規定必須採用的。此外,董事會可以在獎勵協議中實施其他的購回、恢復或收回規定,包括但不限於在出現構成原因的事件時重新收購已經收購的普通股或其他現金或財產。在此類購回政策下的補償回收不會成為根據與公司簽訂的任何協議而產生“正當理由”或“合約解除”(或類似術語)的辭職權利。
9. 普通股股份變動調整;其他公司事項。
(a) 資本化調整。 在股本調整事件中,董事局將適當且成比例地調整:(i)根據第3(a)條規定,計劃項下的證券類別和最大數量;以及(ii)現有獎勵項目的證券類別、數量和股票每股價格。董事會將進行此類調整,而其判斷將是最終、具約束力和結論性的。
(b) 解散或清算。 除本獎勵協議另有規定外,在公司解散或清算的情況下,所有未行使且未實現普通股份(非已依照沒收條件或公司收購權重獲批的獎勵)將於該解散或清算完成前立即終止,並且普通股份將受公司收購權或因沒收條件而受到回收。持有該等獎勵的人士,即使需要給予持續服務,仍需回購或回收。 然而,本協議不限制受限制方從招聘或聘用該公司或購買者在至少六個月前終止雇傭的任何此類員工;且董事會可以全權決定在解散或清算完成之前,一些或所有獎勵已完全實現、可行使及/或不再受到收購或沒收的限制(如該等獎勵未過期或終止),但以解散或清算已經完成為前提。
(c) 公司交易。 在公司交易發生時,下列條款將適用於獎勵,除非在證明該獎勵或任何其他書面協議中另有規定,由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以及參與者之間,或除非董事會在授予獎勵時另有明確規定。在公司交易發生時,不受計畫的任何其他規定,董事會將根據以下一個或多個行動,於公司交易的結束或完成後決定進行:
(一)安排倖存的公司或收購公司(或倖存或收購公司的母公司)承擔或繼續頒發獎勵,或替換獎勵與獎勵相似(包括但不限於一個獎勵,以獲得與公司股東根據公司交易支付的相同對價);
(ii)安排將公司持有的有關根據本獎勵所發行的普通股的回購或買回權交付給繼承公司或收購公司(或繼承或收購公司的母公司);
(三)依照董事會所判斷(如果董事會不判斷,則依照企業交易生效日期前五天的日期),加快全部或部分股份授予的透支(如適用,也包括行使該等股份權利的時間),如在企業交易生效前未行使(如適用),則其股份授予將終止;
(iv)安排使該獎勵中公司持有的任何回購或回購權全部或部分失效;
(v)在企業交易的生效時間之前,如董事會自行決定,可以取消或為取消獎勵作出安排,以換取適當的現金代價,只要未經授權或執行。
(vi)以董事會確定的形式進行付款,金額為(A)企業交易生效前受讓人執行授予後應獲得的物業價值減去(B)因執行而應支付的任何執行價格之差額。為了澄清,如果物業價值等於或小於執行價格,該付款可以為零($)。根據此條款的支付可能因存款、賺取利潤、暫扣或任何其他條件而被延遲,使公司普通股股東獲得對價的支付也因此被延遲。
董事會不需要對所有獎勵或其部分,或對所有參與者採取相同的行動或措施。
(d) 變更控制權。 在變更控制權事件中,董事會有自主權採取第9條(c)(i)-(vi)款中所列舉的一個或多個行動,取決於變更控制權的結束或完成; 然而,本協議不限制受限制方從招聘或聘用該公司或購買者在至少六個月前終止雇傭的任何此類員工;且因此,在第9條(c)(i)-(vi)款中,“公司交易”指“變更控制權”。根據授予協議或公司或任何附屬公司與參與者之間的任何其他書面協議所規定,授予可能會受到额外的准予彈性股份或行使权的影響。
10. 計劃的終止或暫停。
董事會可隨時暫停或終止該計劃。在計劃被暫停或終止後,不得在該計劃下授予任何獎勵。
11. 計劃生效日期。
計劃將於生效日期生效。 在生效日期之前不得授予任何獎項。
12. 法律的選擇。
該計畫、所有作出的決定和進行的行動,以及除下文或相關子計畫中提供或其他特定管轄區適用的稅法、法規和規則或涉及選擇法律適用或準則的事項外,每個參與者的獎勵協議均受以色列法律管轄。對於涉及該管轄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則,應受到該管轄區相應的法律、法規和規則管轄。
13. 定義。 在本計劃中,以下定義適用於所指示的大寫字母詞語:
(一)“ 聯盟」指在確定時,本公司的任何「母公司」或「附屬公司」,即該等術語在《證券法》第 405 條中定義。董事會有權決定在上述定義中確定「母公司」或「子公司」身份的時間或時間。
(b)“ 獎勵”表示一份期權、限制股票單位獎或其他股票獎。
(c)“ 獎勵協議“”表示公司與參與者之間記載獎勵條款和條件的書面協議。
(d)“ 董事會」指本公司董事會。
(e)“ 資本化調整「資本化調整」是指在生效日期後對根據計劃或任何獎勵所授任何普通股作出的任何變更或發生的其他事件,其中公司未通過合併、併購、重組、增資重整、再登記、除現金以外的物業股息、大額、非經常性現金股息、股票分割、反向股票分割、清算股息、股票組合、交換股份、公司結構變更或任何類似股權重組交易而通過其企業行為而未收到公司報酬的。此類股權重組交易在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會計準則編碼主題718中(或任何其後者)使用此術語。儘管上述如此,公司任何可轉換證券的轉換均不應視為資本化調整。
(f)“ 為何Corcept Therapeutics股票今天飆升?” 對於「參與者」與「公司」之間明確定義的任何術語,應按書面協議所規定的意義進行解釋。如沒有這樣的協議,「參與者」的意思是指下列任何事件發生:(i)該「參與者」犯有任何重罪或涉及詐騙、欺詐或違反美國或任何州立法道德悖論的任何罪行;(ii)該「參與者」試圖犯罪,或參與對公司的欺詐或不誠實行為;(iii)該「參與者」故意、實質性違反與公司之間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或違反任何對公司的法定職責;(iv)該「參與者」未經授權使用或揭露公司的機密信息或商業秘密;或(v)該「參與者」嚴重不當行為。公司將依據其唯一決定規定該「參與者」的「連續服務」是否為「由於原因」或「無必要原因」終止。公司對於判定一名「參與者」的「連續服務」是否因此而被認為是有原因或者沒有原因的決定,對於該「參與者」持有的任何未履行的獎勵的權利或義務的任何決定將對公司或該「參與者」的任何其他目的均無影響。
(g) “變更控制權「」表示在單一交易或一系列相關交易中發生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
(一)任何交易法人直接或間接成為本公司證券的擁有者,代表該公司當時尚未償還證券的總投票權百分之五十以上,除合併、合併或類似交易之外。儘管上述,控制權變更不會被視為發生 (A) 由於本公司直接從本公司購買本公司證券;(B) 因投資者、其附屬公司或其他交易法人購買本公司證券的交易或一系列相關交易,主要目的是通過發行股本證券為公司獲得融資;或(C)) 僅因為任何交易所持有的所有權水平行為人(」主題人」) 由於本公司購回或其他購買投票證券,減少出售股份數目,超過未償還投票證券的指定百分比門檻,但若因本公司購買投票證券而發生控制權變更(但本句的操作為),而且在該股份收購後,主體成為任何未購回或其他收購之額外投票證券的擁有者發生,增加百分比當時未償還的投票證券由受訪人擁有超過指定百分比門檻,則視為發生控制權變動;
(二)有已完成(直接或間接)涉及本公司的合併、合併或類似交易,並在該合併、合併或類似交易完成後,該公司之前的股東不直接或間接擁有 (A) 佔存實體在該合併、合併或類似交易中超過 50% 的未償還投票權證券,或 (B) 超過 50% 的未償還投票證券父母公司的投票權在此類合併、合併或類似交易中的存在實體,在每一種情況下,其比例與其在該交易前對本公司未償還投票證券的所有權基本上相同;
(三)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全部或主要全部合併資產出售、租賃、授權或其他處置除外,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全部或主要全部合併資產予實體出售、租賃、授權或其他處置除外,其投票證券總投票權的百分之五十(50%)以上為本公司股東擁有他們對本公司未償還投票證券的所有權在該等銷售、租賃、授權或其他處置之前立即;或
(iv)在董事會通過計劃的日期,現任董事會成員(「現任董事會」)不論何種原因,都不再構成董事會成員的過半數; 然而,本協議不限制受限制方從招聘或聘用該公司或購買者在至少六個月前終止雇傭的任何此類員工;且但如果任命或選舉(或提名選舉)任何新的董事會成員的多數成員繼續擔任現任董事會成員,則此新成員將被視為現任董事會成員之一,適用於本計劃。
就股權交易中的表決權而言,投票權應當通過假設將所有可轉換為擁有表決權股份的權益證券(立即或將來)轉換,但不假設行使任何認股權或購買該等股份的權利進行計算。此外,(A)企業銷售資產、合併或其他僅用於更改公司所在地的交易將不屬於變更控制權的範圍,(B)如果由於按照公司修訂後的章程中所載的轉換條款將公司的某一類證券轉換為另一類公司證券,每股票的投票權不同,這種轉換將不被視為變更控制權,(C)公司或任何附屬公司與參與者所簽署的個別書面協議中關於變動控制權的定義(或任何類似術語)將針對享有此類協議約束力的獎勵產品取代上述定義; 然而,本協議不限制受限制方從招聘或聘用該公司或購買者在至少六個月前終止雇傭的任何此類員工;且如果在此類個別書面協議中沒有對變動控制權或任何類似術語進行定義,將這些定義進行適用。如果為了符合《稅務法典》第409A條的規定,即使這樣的交易並非“對公司的所有權或有效控制的變更”或“公司大部分資產的所有權變更”(根據1.409A-3(i)(5)條中的規定,不考慮任何其他定義方法),這樣也不會被認定爲變更控制權。董事會可以依據其自身的判斷,無需參與者的同意,修訂“變更控制權”的定義,以符合《稅務法典》第409A條及其下屬法規中“變更控制權”的定義。
(h)“ 編碼“”是指1986年修訂的《國內稅收法典》,包括任何適用的法規和指導文件。
(一)“ 委員會“”指一個或多個獨立董事委員會,在第2(c)條規定範圍內,董事會已授權其擁有權限。
,行使權利的持有人有權收到其他普通股以外的資本股“ 權益代理「"UroGen Pharma Ltd."」指的是以色列公司烏龍製藥。
,行使權利的持有人有權收到其他普通股以外的資本股“ 顧問“顧問”指任何人,包括為公司或聯屬公司提供諮詢或顧問服務並為此類服務獲報酬的人,或者擔任聯屬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並為此類服務獲報酬的人。但僅擔任董事或為此類服務支付費用,不會使董事成為計劃目的中的“顧問”。 儘管如前所述,除非根據證券法提交的S-8登記聲明可以用於向此類人員登記發行或銷售公司證券,否則此計劃將不會將其視為顧問。
(1)“ 連續服務「Continuous Service」表示參加者在公司或聯營公司擔任員工、董事或顧問的服務未中斷或終止。在不中斷或終止參加者在公司或聯營公司擔任員工、董事或顧問的服務的情況下,參加者在公司或聯營公司擔任服務的身份或實體的變更不會終止「Continuous Service」。 然而,本協議不限制受限制方從招聘或聘用該公司或購買者在至少六個月前終止雇傭的任何此類員工;且, 如果管理層自行決定,實體因不符合董事會在其唯一酌情決定的「聯營公司」定義而失去資格,則參加者應視為在實體失去資格之日終止其「Continuous Service」。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董事會或公司的行政總裁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在以下情況下視「Continuous Service」為中斷:(i)獲董事會或行政總裁批准的請假,包括生病請假、軍事假或任何其他個人請假;或(ii)在公司、聯營公司或其繼承人之間調任。儘管如上所述,請假在授予獎勵的「Continuous Service」方面僅在公司的請假政策、適用於參加者的任何請假協議或政策的書面條款或法律另有規定的範圍內受到認可。此外,為了豁免或遵守《稅收法典》第409A條的規定,將以與財政部法規第1.409A-1(h)條在“服務分離”定義下的定義一致的方式進行判斷,並解釋“Continuous Service”這一術語(不考慮其中的任何替代定義)。
,行使權利的持有人有權收到其他普通股以外的資本股“ 企業交易「」表示在單一交易或一系列相關交易中發生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
(一)銷售或其他處置該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有資產(由董事會自行決定,視情況而定)完成。 或者該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有資產(由董事會自行決定,視情況而定)的實質上全部處置;
(ii)公司已出售或其他出讓已發行證券的至少50%的成交。
(三)完成合併、重組或類似交易後,公司不再成為倖存的機構;或者
(iv)如公司完成併購、合併或類似交易,其後公司為併購、合併或類似交易之存續公司,惟即將合併、合併或類似交易前的普通股票,按照合併、合併或類似交易之規定被轉換或兌換為其他資產,不論其為證券、現金或其他形式。
為符合《稅法》第409A條的合規要求,在沒有作為公司所有權或有效控制權的改變或根據財政部規定第1.409A-3(i)(5)(不考慮其中的任何其他定義)決定的公司重要資產所有權變更的交易中,任何事件都不會被視為企業交易。
(n) “董事「董事」指本公司之董事。就其在該職務下的服務而言,董事不得根據計劃獲得獎勵。
(o)“ 傷殘「嚴重醫療狀態」是指對於參與者,由於任何可預期導致死亡或持續不少於12個月的醫療確定的身體或心理障礙,使參與者無法從事任何重要的有報酬活動,且該定義如8902(e)(3)條和代碼409A(a)(2)(c)(i)條所規定,將由董事會基於該董事會視情況認為合理的醫學證據來決定。
(p)“ 生效日期」意味著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q)“ “合格的雇員”指參與僱主之一的常規非暫時雇員,其符合公司確定的股權激勵計劃或任何類似計劃之下可接受年度限制股票單位或其他年度股票為基礎的獎勵資格,或其按照稅法第401(a)(17)條的定義,其年薪超過該法規允許的最大金額。儘管計劃中的任何規定相反,可符合資格的雇員不應包括(i)被參與僱主或任何附屬公司歸類為獨立承包商或其他非參與僱主的實體雇員的人 (ii)任何根據集體談判協議的規定而受雇的人,(iii)在任何股權激勵計劃或任何類似計劃下接受一次性限制性股票單位獎勵或其他股票為基礎獎勵的人,但不符合最近採用的股權激勵計劃或任何類似計劃之下享有定期、年度限制股票單位獎勵資格的人,(iv)在公司擔任董事長但不同時擔任公司首席執行官的任何人,(v)居住和工作於美國以外國家的任何人。「」在第1(a)條中有所述意義。
(r)“ 雇員「公司員工」指公司或附屬公司僱用的任何人員,但僅擔任董事的服務,或對此類服務的付費,將不會導致董事被視為計劃目的中的「員工」。
(s)“ 實體「」代表一家公司、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或其他實體。
(t)“ 證券交易所法案“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 代表1934年修訂版的證券交易法案和其下的法規。
(u)“ 交易所法人代表人” 代表任何自然人、實體或「集團」(在《交易所法》第13(d)或14(d)條的意義內),但「交易所法人」不包括(i)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子公司,(ii)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子公司的任何員工福利計劃或持有該等計劃下的證券的受託人或其他受託人,(iii)在根據註冊公開發行出售這類證券期間暫時持有證券的承銷商,(iv)由公司股東直接或間接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相當的法人實體;或(v)作為任何自然人、實體或「集團」,在有效日期時,直接或間接擁有公司證券的擁有者,其代表公司當時已發行證券中合併投票權超過50%以上的證券。
(v)“ 公平市值“”表示在任何日期,普通股的價值如下:
(一)如果普通股在任何已建立的股票交易所上市或在任何已建立的市場上交易,除非董事會另有決定,否則普通股的公平市場價值將是在決定日期所收報的該股票在該交易所或市場(成交量最大的交易所或市場)上的收盤價。董事會認為這個報源可靠。
(ii)除非董事會另行規定,若在確定日期當天沒有普通股的收盤價,則公平市場價值將為上一個存在此報價的日期的收盤售價。
(三)缺乏此類股票市場時,公平市值將由董事會憑良心判定,並符合《稅法》409A和422條的要求。
(w)“ 獨立薪酬委員會「」在第1(a)條中有所述意義。
(x)“ 公司的「獨立董事」(該詞的定義如納斯達克市場規則5605(a)(2)所述)「」在第1(a)條中有所述意義。
(y)“ 引誘獎勵規則「」在第1(a)條中有所述意義。
(z)“ 非董事會成員” 表示一位董事,他(或她)(i)非公司或子公司的現任雇員或高管,不因擔任顧問或董事(以外的任何身份)而直接或間接地收到公司或子公司的報酬(除了受到《證券法》頒布的S-k條例第404(a)項規定(“Regulation S-K”)披露要求之外的款項),不持有任何其他需要按照S-k條例第404(a)項披露的交易利益,並且未從事需要根據S-k條例第404(b)項規定披露的業務關係; 或(ii)基於160億3條規則的目的被視為“非雇員董事”。Regulation S-K為何Corcept Therapeutics股票今天飆升?
(aa)“ 非統計股票期權「」指根據計劃第5條頒發的任何選擇權,並不符合代碼422條所規定的「激勵性股票選擇權」的含義。
(bb)“ Officer“”指的是公司的官員,根據交易所法案第16條的定義。
(cc)“ 選擇權“”表示根據該計劃授予的購買普通股的非法定股票期權。
(dd)“ 期權協議「選擇權協議」是指公司與選擇權持有人之間,關於選擇權授予的條款和條件的書面協議。每份選擇權協議均受計劃條款和條件的約束。
(ee)“ “Optionholder”指依照計劃獲授予期權的人,或若適用,持有未行使的期權的其他人。“Optionholder”指依照計畫獲授予期權的人,或若適用,持有未行使的期權的其他人。
(下)“ 普通股」指本公司的普通股,面值每股 0.01 新加坡元。
(gg)“ 其他股票獎勵“其他股票獎勵”指根據6(c)部分的條款和條件發放的基於普通股的獎勵之一。
(hh) “擁有,” “已擁有,” “擁有人,” “財產所有權” 一個個人或實體,如果直接或間接通過任何合約,安排,理解,關係或其他方式擁有或分享包括投票權在內的證券投票權,將被視為“擁有”、“持有”、是該證券的“所有者”或已獲得“所有權”。 一個個人或實體,如果直接或間接通過任何合約,安排,理解,關係或其他方式擁有或分享包括投票權在內的證券投票權,將被視為“擁有”、“持有”、是該證券的“所有者”或已獲得“所有權”。
(二)“ 參與者」指根據本計劃授予獎勵的人,或(如適用)持有傑出獎勵的其他人。
(jj) “或者為法定目的而成立的人士,其業務或活動(“法定機構”)包括對各種公共機構的員工福利計劃、養老金計劃、保險計劃開展投資基金管理;“”表示烏龍製藥2019年員工激勵計劃,可能會修改。
(kk)“ 限制性股票單位獎勵” 表示根據第6(b)條款的條件和條款授予的收到普通股的權利。
(ll)“ 受限制股票單位授予協議” 意味著公司與限制性股票單位獎勵持有人間的書面協議,顯示限制性股票單位獎勵授予的條款和條件。每個限制性股票單位獎勵協議均受計劃的條款和條件約束。
(毫米)“ 160億3規則“Rule 160億3”指根據交易所法制制定的160億3規則或其後繼版本,時刻有效。
(nn)“ 證券法“”代表1933年修訂版證券法案。
(噢噢) “子公司對於公司而言,“其他公司”指的是:(i)任何股份已發行超過50%的公司,可以通過普通表決權選出該公司董事會大多數,即使(在這個時候),由於任何偶然事件的發生,該公司的其他類別的股份可能會有或可能會產生表決權。(ii)公司直接或間接擁有超過50%的利益(無論是以投票權、參與利潤或資本貢獻的形式)的任何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或其他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