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證明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採納的18 U.S.C. 第1350節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Cipher Mining Inc.(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第十份季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已於今日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所委員會,我根據2002年薩班斯-氧化法案§906的規定,依據18USC§1350進行證明:
日期:2024 年 8 月 1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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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s/愛德華·法雷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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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法雷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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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財務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