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2.1
根据18 U.S.C. 第350条的证明,
根据采用的方式采纳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根据18 U.S.C. § 1350,依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所规定,本公司(“公司”)的签署官员在此证明,据本人所知,
| (i) | 本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季度报告(表格10-Q)(“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及 |
| (ii) | 报告中所含资讯正确全面地呈现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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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年8月13日 | 作者: | /s/ 法兰克·S·伦达 |
| | 姓名: | Frank S. Renda |
| | 职称: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 | |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