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4 tmb-20240630xex31d1.htm EX-31.1

展览31.1

根据302条款的认证。

根据《2002年沙宾法案》的决议采纳

我,William Gallagher,证明:

1.我已经审查了Nu Ride Inc.的第10-Q表格的这份季度报告;

2. 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中未包含任何不真实陈述重大事实或疏漏关于必须揭示的重大事实,使其陈述对于报告期所涵盖的情况,在做出这样的陈述的情况下,不会误导;

3.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所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讯,就其陈述的期间,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营运结果和现金流量;

4.我负责建立和维护申报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交寄法》第13a-15(e)和15d-15(e)条定义)和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根据《交寄法》第13a-15(f)和15d-15(f)条定义),并已:

(a) 我们按照监督的要求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其他实体内的人士,尤其是在撰写本报告期间,向我们披露与申报人及其合并附属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

(b)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者导致内部财务报告控制被设计,以便按照通用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可靠地报告财务报表;

(c) 根据该评估,评估了报告人的信息披露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对本期结束时的信息披露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提出了结论。

本报告披露了在本公司最近会计季度内发生的任何影响本公司内部财务控制的变化(对于年报,为本公司第四个会计季度),该变化已对本公司的内部财务控制产生或合理地可能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5.基于我对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最近评估,我已向申报人的稽核人员和董事会董事会的稽核委员会披露了:

(a)所有显著的缺陷和内部财务报告控制设计或操作中的实质性弱点,这些缺陷或弱点合理地可能对申报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和

(b)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对申报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有重大作用的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不论其是否重要。

日期:2024年8月13日

/s/ William Gallagher

William Gallagher

首席执行长、总裁、秘书兼财务主管。

(首席执行长和信安金融主管)。

(首席执行官和 首席财务官)